为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密防范非法传销通过网络、好友、同学、亲戚拉拢学生,切断传销组织向学校传播的渠道,防止大学生受骗参与传销组织,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
10月25日前,学生处、团委、保卫处通过编发宣传资料、组织专题展览、加大校内传媒宣传、举办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帮助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欺诈性和严重危害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传销。各学院利用主题班会、团日活动、专题讲座等多种渠道,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引导学生建立起非法传销的概念和正确的创业观念,帮助大学生远离传销。分班或分批组织全体学生观看宣传片《黑梦》,开展反传销安全警示教育。对正在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发挥学生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作为反传销信息联络员的作用,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开展反传销安全提示,从源头上防止传销组织诱骗学生的情况发生。各学院通过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班委会、学生骨干、班级、宿舍信息员,密切关注并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班级、宿舍,覆盖全体学生,一旦发现传销苗头或可疑情况,及时应对和处置,把传销可能带来的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招生就业处对面向校园招聘的用人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对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要严格把关,严防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在我校从事传销活动。
二、持续抓好“三风”建设,着力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服务
深入落实学校“三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全面从严执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优化学生服务,大力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打造优良的学风和校风氛围,为学生的成长成才保驾护航。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讲座、报告会以及校内传媒、校内广告的管理,决不给传销提供任何讲台和渠道;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安全巡逻,严禁传销组织和人员进校活动,一旦发现传销活动,立即通报并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从事校外勤工助学的指导,严格审查外来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发现学生有参与传销的苗头,要及时教育阻止。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加强重点人群(如毕业班学生、实习学生)的管理,随时掌握他们的动向。严格上课考勤制度,对于学生请假、私自离校、夜不归宿要及时了解原因细节并依规办理和处理。严禁学生未经批准单独在校外租住民房,对于不听劝止者,及时联系家长并按校规校纪处理。做好受到传销组织侵害学生的教育疏导和安抚,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三、开展深入细致排查,积极解救误入传销的被困学生
10月15日至10月25日,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打着介绍工作、招聘兼职、从事经营活动等幌子诱骗学生参与传销行为的排查力度,严格审查用人单位在我校开展招聘活动的资质,严防传销组织在我校发布和传播涉及传销的信息。对发现以招聘学生为名,诱骗学生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要及时报告学生处,学生处、保卫处配合工商、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将排查教育情况按附件1报学生处。教务处要指导各二级学院,加强对校外实习生的信息跟踪管理,保持与实习单位的日常联系,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及时应对实习学生岗位或单位发生变动情况,保证对实习学生的管理不断线,异动不失控。各二级学院对在校生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私自离校、行为异常、经常上课缺席、学业学习有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夜不归宿学生的关注力度,了解清楚原因,掌握去向,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避免出现学生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和危害。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反传销日常监控、排查、报告、处置工作措施,着力建立健全防止传销进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通知精神与要求,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在集中活动时间内,以维护十九大召开的大局稳定的高度,按照职责和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扎实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务求保证良好的校园秩序。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特点,明确项目负责人、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安排时间表,按照“教育为先,管理为重,处置有力”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薄弱环节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对传销的辨别能力,防范误入传销陷阱。
(三)协调配合,果断处置
涉及到的各单位要协调配合,保证宣传教育全覆盖,监控排查无死角,情报信息及时准确,应急处置迅速高效。工作中,要组织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发挥学生干部、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学生信息员的优势,积极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觉抵御传销。如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向学校、公安、工商管理等机关反映,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解救等工作。
附件:黄淮学院防范和处置传销活动宣传教育材料
前 言
近年来,一些地区非法传销活动猖獗,部分传销组织利用在校学生阅历浅、安全防范意识差等弱点,打着直销、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的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潜入校园进行非法传销活动。非法传销组织具有很强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严重危害了青年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非法传销组织往往以“就业、创业、招聘”为名迷惑、诱骗学生从事传销活动,使部分学生上当受骗,被传销组织非法控制,不仅钱财受骗,而且精神被控,失去人身自由,不能自拔,无法脱身,有的自身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当代大学生应该充分认识非法传销活动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提高识别能力,揭穿传销的非法本质,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非法经营活动的诱惑;树立积极向上的择业观、就业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为了使同学们更好地认清传销的危害性,增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特编发本宣传教育材料。
第一部分 正确认识传销
一、传销的界定
根据国务院令第444 号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 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通俗的理解,传销就是就是用劣质的货以次充好或干脆是无虚有的什么货让你购买,当你购买后就上当了,甚至会让你血本无归乃至失去最基本的生活费用,为了摆脱这种生活状况你,必须想法设法用你手里的所谓的“货”去引诱另外一个人购买,就这样,这件劣质的或跟本不存在的货就以一个很高的价位从一个人手里传到另一个人手里,一个传一个,所以才叫传销。同时由于你很难取得一个陌生人的信任并让他去购买你的东西,你的下一个目标很可能是你的亲戚、朋友、同学,这样做的时候你就极大地伤害你最亲近的人,可谓害人至深了,传销之令人痛恨可想而知。
二、传销的本质
传销作为危害个体和社会的一种有组织带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传销的实质就是:通过欺骗等手段有组织地获得非法利益,它的核心环节是下线,因此也有人把传销界定为多层次的直销,但与当下的直销、代销、转销等有明显的区别,其危害性显而易见。
三、什么是传销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 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传销组织的突出特征
1、无牌经营。根据条例包含的涵义,没有获取直销牌照,从事类似直销的活动,如培训、人员招募、经营活动等,容易被认定为传销。
2、无证活动:有关人员没有获得培训证书,或者不是直销企业正式员工,容易被认定为传销。
3、超范围经营:在国家直销许可范围之外开展直销业务,容易被认定为传销行为。
4、跨地区活动:不在辖区内从事直销活动,跨越地区限制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容易被认定为传销。
5、涉嫌欺诈:以网络为核心的运作方式,其中的营销活动的行为,若涉嫌欺诈,包括宣传、收费、培训等,容易被认定为传销。
6、上下线关系:在经营活动中,传销人员若从财务、购销行为等证据表明形成上下线关系,就容易被认定为传销。
7、规模性的拉人头:在营销活动中,营销人员明显的以拉人头拉获取网络各环节的利益或报酬,并无产品支撑,且有人身控制情形,容易被认定为传销。
8、团队计酬:在营销活动中,一部分人以发展人员,并依赖发展的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报酬来获取利益的行为,容易被认定为传销。
9、透明度低:直销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报备和披露机制,又从事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容易被认定为传销。
10、网络控制不力:直销企业缺乏网络控制能力,造成部分分支机构擅自超范围、跨地区经营,容易被认定为传销。
五、直销和传销的本质区别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营方式。”第二条规定:“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要求确定、公布。”国务院规定的直销产品种类包括: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品);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办法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清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同学们可以对照这些规定界定你朋友的公司是否属于合法直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及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按照以上规定,传销主要有三个特征:以发展下线及再下线的数量计酬,收取或变相收取入门费,以下线的销售额计提上线报酬。可参照这三个方面来认定该企业是否非法传销。
六、传销的组织形式
传销组织一般都以“介绍生意”、“介绍工作”或“招聘”的名义,谎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进行拉人头发展下线,利用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各种关系,通过打电话、写信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等手段,将人员骗往异地。他们许诺发展人员数量越多,获得的报酬越多,采取利诱甚至威逼、暴力等手段,对参与人员进行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在短时间内可以非法获取大量财物,大多数参加者常常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参与传销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失和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 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拉人头”式传销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欺骗、威胁手段滚动式发展人员,骗取“入门费”。传销组织者对传销人员实施“家长式”管理,进行人身控制,并对其宣扬、灌输“暴富”思想,进而达到精神控制目的,使参与者痴迷其中、不能自拔。传销团伙组织严密,活动隐蔽。上线与下线一般实行单线联系。参与传销的绝大多数为外地人,几乎涵盖全国所有省份,年龄大多在 16—25 岁之间;人员多为农民、外来打工者,还有学生、工人、退伍军人等。传销人员处于与外界隔绝的封闭状态,环境恶劣、生活条件极差,一旦发现赚钱无望,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整个传销网络完全依靠下线人员交纳的入门费维系运作,传销人员的报酬取决于发展人员的多少,因此,“拉人头”传销极易滚雪球般迅速膨胀。传销活动的隐蔽性、欺骗性、流动性和群体性,以及它独有的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使之极易演变为有组织的社会犯罪,产生更为可怕的杀伤力。
七、传销的危害
传销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
5、成为腐败行为的新的诱发点。一些执法人员支持、纵容、包庇、参与传销,为传销和变相传销“保驾护航”获取“权利出租回报”,引发出新的腐败行为。
6、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非法传销的受害者大部分是穷人,遭受传销的无情劫掠后,他们已经从穷人变成了穷人中的穷人!受害者中大部分都是涉世未深的孩子,大学生也不在少数,有的还没毕业,他们本应该继续坐在大学课堂里把功课修完,却阴差阳错地来到了传销课堂里,在那个充斥着谎言和欺骗的环境里,既荒废了学业,又要遭受经济损失,更要承受巨大的精神打击。他们还是孩子,这人生第一课未免来得太早、来的太残酷了!以后的人生道路该怎么去走呢?传销给他们的最大危害还不仅仅是这些,这些受害者在知道内幕之后,无法面对生活, 更无法面对他们的亲人朋友。曾经豪言壮语地说要赚多少钱,开什么车回去见家人朋友,而现在,手上拥有什么呢?有何颜面去见他们,不敢回家,不敢面对生活,心理的阴影怎么去清除?传销不仅通过精神和思想控制人,还通过控制经济环境来控制人的行为。从这点来说,传销的危害实在要引起高度重视。
八、传销无法消除的原因
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传销是非法的,也了解传销带来的危害;虽然新闻媒体多次报道传销案例,一次次地警示勿掉入传销陷阱;虽然《禁止传销条例》已实施,但是,传销并没有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还有不少人在传销组织编织的金钱梦中没有醒来。“一个人从穷光蛋到百万富翁,最“慢”需要一年;参加传销,就可以坐在家里点钱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成功就在眼前……”这是传销人员的口头禅。当他们在拥挤的出租屋里高呼奋斗誓言时,其所有的执著不过是源于一个花言巧语堆砌起来的巨型金字塔,一个肥皂泡而已:梦想一夜暴富。他们都被金钱和虚幻的未来冲昏了头脑,蒙蔽了良知。对金钱扭曲的追求,驱使他们不断去钻研骗人的技巧,把自己的亲人、朋友一一骗入进来,维护自己的一己私利,也维护着深藏在幕后网头的更大利益,这也正是非法传销恶性永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九、传销对大学生的影响
大学生参与或被卷入传销的原因:
1、部分大学生对传销自身抵抗力不高。 一是主要表现为他们在进入校园努力学习改造客观世界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 忽视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受社会转型期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有钱就是成功”的暴富心态左右了他们的价值观念;二是大学生社会阅历少,在就业压力和经济压力下,容易受骗。一方面非法传销屡受打击后,不断变换形式,“直销”披上 、“店铺经营”等各种合法外衣继续活动,欺骗性更强;另一方面,仙妮蕾德、安利、雅芳等改良直销企业经营活动频繁,具有合法身份,使得直销与传销更加难以区分;三是少数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堪忧,容易被非法传销组织营造的一些虚幻的假象所蒙蔽。
2、传销组织将欺骗对象转向大学生,活动欺诈性,组织严密性,对成员控制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手段更具欺骗性;二是组织结构更加严密;三是对成员人身和精神的控制力增强。
第二部分 大学生传销的危害及其预防
一、大学生传销的危害
从分析大学生参与或卷入传销的原因中,非法传销最大的危害不是行动上的,而是思想上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传销迎合了某种浮躁的商业文化与暴富心态,扭曲了正常的社会需求和价值观念,对社会诚信造成极大冲击。不仅对大学生自身的发展不利、对大学生所在学校不利、对大学生所牵涉的亲情关系群体不利,长远来看,对于我们社会的稳定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利、对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不利、对我们创建创新型国家不利、对于我们民族的伟大复兴不利。大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是传销组织改变策略,将发展对象转向另一个免疫力相对较差的社会群体的明显信号,必须引起认真思考并加以防范。
二、传销活动惯用手法
以帮助找工作、安排学习、朋友相见、一起旅游为诱饵。只用手机和公用电话联系,态度急切,一周数次,地点多变。答应车站相接,安排景点会面,不提供办公场所,不让与其他熟人联系。见面设法骗收手机、证件,鼓惑创业、经商,索取财物,控制对外联系,限制人身自由,劝你发展新成员。
三、识别传销活动方式
联系人频繁用新的手机号码与外界联系,回拨新号码经常无人接通或者需他人转接。联系人近期行踪难觅,宣称已发财,找到好工作,一起去旅游,格外亲切热情。不提供固定电话、固定单位、固定场所,不提供知情人,不让中途找人,忌讳多人同行。介绍加入隐形网络,只要传销者交了钱以后就要发展人员,这就是发展下线,下线要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人员的网络,也是传销的人员链。复式计酬,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本人直接发展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再一种根据参加的本人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报酬,这就是传销发展的金钱链。
四、从事传销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条例针对传销活动中的不同人员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设定了最高200万元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参加人员,予以告诫;对多次参加,屡教不改,虽不属于骨干分子,但又确实诱骗他人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传销参加者,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大学生交往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明确最基本的交往关系,校园内人际交往具有多样性,其中,师生关系是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同学与同学、同学与老师的关系比什么都可贵,妥善处理这两点关系尤为重要。不要感情代替理智。在任何交往环境中都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态度诚恳而不轻浮,三思而后行;对于初相识者,要谨慎,在不了解对方时,不要轻易暴露自身的底细;对于那些来如风雨,去似微风的上门客,态度要热情,处置要小心。要避免单独行事,必要时在集中场合中接待。交往要选择。真正的朋友应当是志同道合的,要记住了解理解谅解。要注意四戒:戒交低级下流之辈,戒交挥金如土之流,戒交吃喝嫖赌之徒,戒交游手好闲之人。交往中发现对方疑点或已受骗时,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切勿吃哑巴亏。
六、大学生选择职业时如何防止受骗
首先,尽可能通过学校或到人才市场大学生供需见面会上选择。其次是不要轻信,诸如单位状况、从事工作性质,可通过学校院(部)老师进行了解,这样不仅可以防止上当受骗,还使自己签合同时更加主动。第三,遇到被骗时,立即向领导、老师、保卫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报告,保留证据,提供线索,协助调查。提醒大学生和求职者,远离、抵制、拒绝传销,防止和避免传销侵害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大学生求职时应加强自我防范,保管好个人信息资料,以防被人以招聘、社会实践等活动为名诱骗加入传销组织。
七、关键时期更需谨慎
尤其学生放假和毕业择业、就业之际,提醒大学生和求职者,远离、抵制、拒绝传销,防止和避免传销侵害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大学生求职时应加强自我防范,保管好个人信息资料,以防被人以招聘、社会实践等活动为名诱骗加入传销组织。一定要到正规的人才市场找工作,不要轻信同学、朋友优厚待遇的许诺。创业需要在勤奋中求索,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千万不要相信。要认清传销的形式,传销以拉人头或销售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要求缴纳高额的入门费或被要求认购一定数量产品,存在上、下级关系,退货无保障。一旦误入传销组织,如被诱骗至外地,在发现情况不对时,要机智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伺机逃脱,并与当地工商局、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举报查处,或是迅速与学校联系争取救援。如有亲友被骗前往异地从事传销,应积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举报。在被发现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保存汇款凭证、交费证据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拨打工商12315、公安110举报,以便快速、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权益。
第三部分 防范传销骗局大学生应树立成熟的择业观
同魏则西和徐玉玉类似,李文星这个名字注定将成为历史,这位23岁的名校毕业生陷入传销后不幸死亡,引发了全社会的强烈愤怒。李文星之死还未水落石出,悲剧再度发生,天津通报了25岁男子张超在静海误入传销组织并死亡的案情。一时间举国震惊,传销江湖被媒体大起底,好多人忽然发现传销原来离着自己这么近。
悲恸之余,另一个现实也浮出水面,近些年加入传销组织的大学生呈增多趋势,几乎每个传销组织都有大学生加入,有的传销组织中大学生竟然占到了80%,这不免让人心生疑惑,本该是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缘何屡屡受骗?在我看来,这与就业形势有关,也和择业心态脱不了干系。
首先,眼下正值毕业季和暑假,不少传销组织看准了大学生求职难的时机,对求职心切的大学生下手。不难发现,就业形势越严峻,传销组织发展会员的成功率越高;越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越是敢铤而走险,也更容易陷入传销圈套。特别是当看到身边人或是考上公务员,或是拿到N家公司的offer,而自己却在求职路上屡屡碰壁,徘徊不前的时候,受挫感和失落感便会悄然湮没心智,在“高薪”、“名企”、“专业对口”等橄榄枝的诱导下,往往就会着了传销组织的道儿。
其次,变了味的成功学让大学生们变得日益浮躁,急功近利的择业观让他们更想一步登天。因为心贪,因为自以为聪明,所以只想弯道超车走捷径。在包装成“人生大赢家”的“讲师”带领下,大学生们喊出“激情成就梦想”的口号,喝下传销头目特制的“心灵鸡汤”,做起了一夜暴富的春秋白日梦。对每个人来说,改得了的叫缺点,改不了的叫弱点,传销组织者可谓是实战派的心理学大师,正是利用了人的欲望和贪念,击溃心理防线,重建价值体系,而涉世未深而却又心怀大志大学生,则更容易被“精神格式化”。在传销者的鼓吹下,大学生所向往的人格独立,异变成了不听劝的执迷不悟,直至被解救出来依旧对传销深信不疑。
所谓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大学生要从自身做起,树立脚踏实地的择业观,面对暴利诱惑和煽动教唆时可以从容理智,至少建立起一种常识,如果一份工作需要你不断发展下线,能让你短期内财富翻番,那么你就该警惕了。同时,高校也要承担起就业指导的教育职责,帮助大学生做好走向社会的准备。
当然了,只靠学生自保是远远不够的,毕竟“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对于传销组织,不能只靠一阵风的运动式治理,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从激活基层组织入手,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第四部分 “校园贷”成传销式诈骗,大学生发展层层下线
对人们而言,“校园贷”已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利用“校园贷”诈骗的情况也开始出现。日前,吉林长春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校园贷”诈骗案,涉案学生多达150余人。犯罪嫌疑人是如何作案的?为何百余名大学生深陷其中?案件暴露出哪些问题?请看记者调查。
疯狂俩月盆钵满,以为命中遇贵人
在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问询室中,22岁的郑义春在记者面前掉下了眼泪。因涉嫌参与一起“校园贷”诈骗案,郑义春日前被长春市公安局逮捕,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现在回想起那两个月,只能用‘疯狂’来形容。”小郑追悔莫及。2016年6月,他在朋友圈中看到一则消息:“专业办理大学生贷款,最快48小时放款,缺钱的同学请加下面的社交软件……有惊喜……”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等待他的并不是“惊喜”,而是一个无底的黑洞。
当时,郑义春马上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上了同为大三学生的王乐君,对方告诉他,只要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和辅导员的联系方式,就可以在2天之内得到2000元,王乐君还说,他们是通过“名校贷”和“优分期”两个平台拿钱的,并且“内部有人”,可以屏蔽信息,不用还款。“贷款不用还,还是头一回听说。”小郑有些犹豫。但经过两天思想斗争,他决定赌一把。在王乐君的指引下,小郑很快在“名校贷”和“优分期”两个校园贷平台注册了账号,48小时之后,他的账户一下子出现了一个大数目:1.8万元。
按照约定,小郑自留了2000元,并将其余1.6万元转给了王乐君。刚开始小郑心里并不踏实, “但几天后,当我再用自己的账号登录这两个平台时,网站显示‘该账号不存在’。”小郑心里的石头落下了,原来王乐君没有骗自己,真的能把贷款信息屏蔽。
“王乐君说,如果愿意,可以当他的代理人,每发展一个同学,我就能拿1000元提成。”郑义春说,抱着“有钱大家一起赚”的想法,他立马将这条“生财之道”分享给了几个高中“老铁”,为打消朋友的疑虑,小郑都会加上一句“我也办了,真的没问题。”此后两个月,郑义春一共发展了20多个下线,下线又继续发展下线,按照逐层提成的方式,他一共获利5万余元。
与郑义春相同的是,王乐君也是被同学推荐入伙的。在发现这条“生财之道”后,王乐君一发不可收拾,接连发展了50余名下线,从中获利9万余元。2016年8月,因为“业绩突出”,小王在该项目“全国总代理”李继东的介绍下,在长春见到了“幕后老板”张弦。“我当时觉得我遇到命中‘贵人’了。”王乐君说,张弦当场送给他一辆价值10万余元的汽车作为奖励,并鼓励他继续好好干,“我当时觉得我这是在创业,根本联想不到‘诈骗’。”
传销方式敛钱财,诚信缺失引人忧
“8月末的一天,我接到了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郑义春突然意识到,这场贷款“游戏”有可能是一个骗局,他马上联系王乐君,而小王表示自己也收到了相同的电话。不久之后,他们发展的下线陆续找上门来,两人抵不住压力,分别于大连和长春报警。
“调查越深入,案情就越让我们震惊。”最初发现线索的长春乐山镇派出所所长李国忠介绍说,截至目前,此案涉案大学生已达150余人,涉及东北三省、山东、广东、重庆等12个省市。经过缜密侦查,长春警方于去年9月、12月将主犯李继东和张弦抓获。
据警方介绍,李继东等人的诈骗方式,是首先骗取大学生的身份信息,待贷款下来后,用身份信息在校园贷网站上把学生的用户名更改,学生无法登录,便会对“屏蔽贷款信息”一说深信不疑。
“这是一起借助‘校园贷’平台,并利用传销方式进行逐级敛财的特大诈骗案。”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机动治安大队大队长王旭说,以往涉“校园贷”的多是经济纠纷案,而利用其进行诈骗的还十分罕见。
“我们从支付宝公司获取的嫌疑人间的转账记录,打印出来就有两尺多厚。”王旭介绍道,为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他们跑遍了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造访了“名校贷”“优分期”等公司。侦查工作并非一帆风顺,“嫌疑人利用传销方式,内部层级错综复杂,最多的涉及10余层。”王旭说,150多人只是警方已掌握证据的数量,还有相当一部分处于传销链底端的大学生很难联系上。据了解,部分所贷资金已被嫌疑人挥霍,追缴有难度;更有甚者,在被催款后继续采用诈骗的方式,用他人的贷款来弥补自己的资金缺口。
“本案的一大特点,是不少被害人同时也是作案人。”李国忠介绍道,截至目前, 警方已对6名在校学生正式批捕,但由于案件仍在逐步浮现新情况,嫌疑人身份特殊,这6人已被取保候审。
“令我们震惊并痛心的是,嫌疑人用如此简单的伎俩,竟蒙骗了上百名大学生。”王旭说,涉案学生普遍存有侥幸心理,即使认为“贷款不还”涉嫌违法,也鲜有人主动报案,并且还积极发展下线。“他们的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令人担忧。”王旭感叹道。
第五部分 典型案例及点评
【典型案例】1
误入传销,被困异地
G生寒假放假前夕接到同班同学H女的电话,自称在某地找到一份工作,待遇不错,要求G生来该地,并愿意为他介绍一份工作,G生接到电话后买了当天去往该地的火车票。到后H女把G生带到一破旧小区房间内,自此G生被困在里面,并被控制了行动,还被带往听一些传销讲座。
原来,这是一个非法传销团伙,大部分都是学生,多是迫于就业压力,受同乡或是同学引诱前往加入“组织”,并被传销组织的思维方式同化。H女就是深陷其中之一并力图促使G生加入。后来G生在去听传销讲座的途中,趁机逃跑,离开传销组织之后,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及时向当地公安局和工商部门报案,当晚公安局联合工商部门捣毁了这一传销窝点。
[点评]
社会现象纷繁复杂,在校同学对社会生活现象的认识缺乏经验,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判断,凡事三思,防止被别人利用,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果断而安全的方式向家长、学校、社会求助。
【典型案例】2
外出探亲,陷入传销
“五一”长假,K君邀请同学G君一起到K君哥哥打工的地方探望父亲(其父被其兄诱骗已陷入传销组织),假期结束时,K君的哥哥给两位学生的辅导员打电话,称两位学生在该地旅游,买不上返回的车票。两天后K君电话告知辅导员仍未买到车票,继续请假两天,又过了两天两位学生仍未返校,辅导员老师立即与两位同学联系,两位同学称他们在当地一广告公司实习,待实习结束后回校办理休学手续。学院随后和该公司电话联系,公司称未接纳实习生。在两位学生离校期间,K君曾要求其男友去该地实习,两位学生受K君哥哥诱骗,已经陷入非法传销组织。
[点评]
传销给我们的社会信用基础带来冲击,通常以亲戚、朋友、同学为发展对象。大学生要时时保持清醒头脑,谨防被传销组织利用。
第六部分 现身说法
大学生揭传销黑幕,遭遇非人经历几欲轻生
案例1:
多次打电话、写信邀你去“发展”;一张席子、白米饭、没油水的白菜冬瓜汤;一文不值的假冒伪劣产品要卖到3000多元……被“好心人”从传销窝点解救出来的西安一女大学生讲述了自己不幸涉足传销黑窝点的经历。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大学生是西安某高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她说她曾经对未来充满美好憧憬,但由于朋友的一个“美丽的谎言”,使曾经朝气蓬勃的她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据她讲,数月前一个朋友给她写信说,他舅在南方开了一家公司,并称那里有很多高素质人才,很适合大学生发展,现特意邀朋友去锻炼锻炼。此后,这位朋友还多次打电话并在QQ上留言,描绘了美好的发展前景,鼓励她放弃学业“发展事业”。经不住诱惑,这名女大学生匆匆南下广西合浦,加盟到朋友的公司。
所谓的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打着直销旗号的传销黑窝点。她说:“从此我过着非人的生活,每天的饭菜是白米饭、没油水的白菜冬瓜汤,晚上睡觉则在地上铺一张席子。而我见到的所谓‘高素质人才’仅仅是用谎言和虚伪包装起来的。他们的工作是用欺骗的方式把价值几百元甚至一文不值的假冒伪劣化妆品以3350元或者3800元的价格卖给下线。”她还透露,在她呆过的广西的那个传销窝点,至少有来自西安的大学生100多人,大部分是民办高校和正规大学的自考生。
她说,这些打着直销旗号挂羊头卖狗肉的传销黑窝点骗钱害人,使不少人家破人亡、人财两空,还有不少大学生因此把握不住人生航向,失去生活信心,失去了人格尊严。“我没有半句谎言,之所以要把这件事讲出来,是想告诉那些打算往这个死胡同里发展的,或者已经进了这个死胡同但还心存侥幸打算多捞一把的大学生,千万不要利欲熏心,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她说。
案例2:
就读于贵州某高校的李小勇(化名)被最亲近的同学骗至徐州,陷入传销窝点。他说,“传销像一块剧毒的蛋糕,要拒绝它很难……”在经历半个月的挣扎之后,李小勇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当时李小勇正在贵阳市一家公司实习,某天他给一位同班好友打了电话,这个电话让他在以后的半个月内历经折磨。电话里,同学盛情邀请他来徐州,并告诉李小勇,他已经找到了工作。于是,李小勇来到了徐州。当晚即被同学接到了黄山新村一居民点居住。
第二天,当李小勇随同学走进一间挤满了男男女女的房间时,他意识到自己陷入传销了。由于心里特别反感,李小勇当时就提出要走,同学劝他:“随时可以走,来了不如听听,玩几天再走。”勉强留下来的李小勇听了两三天课,反感情绪渐渐消失了,他惊骇地发现,学员们整天交流“心得体会”,说“一年可挣几百万”,教室里弥漫的亢奋气氛让人走火入魔,令人不知不觉兴奋,失去理智。教员的上课更有洗脑作用,令人有加入这一行的冲动,“驱使你不由自主地向家里要钱”。
“心里挣扎了半个月,我最终选择了光明的路”,残存的一丝理智提醒李小勇:不能再留在这里了!但同学又适时“劝告”:大学毕业了也很难找到工作,为什么不在这里“创业”呢?两三年后就是百万富翁!动了心的李小勇终于向父母开了口,要3000元“上岗抵押金”,用来“购买”2800元一套的南西(音)化妆品,其实他刚刚大二,还没有毕业,哪里来的工作呢?本是一个不攻自破的借口,但从未说过谎话的他让父母深信不疑。
一段时间后,前去工商银行取钱的李小勇却在自动取款机前犹豫了。刹那间,他眼前闪过了自己每天一份土豆、白菜的菜饭,这让他对学员们吹嘘的“光明”前景产生了怀疑。他故意输错了密码,给自己争取了7天(挂失期限)的缓冲时间。
李小勇开始用自己擅长的数学知识计算要使自己两三年后成为“几百万富翁”的月收入,此时他发现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骗局。当李小勇再次用冷静的眼光打量周围的同伴们时,他烦躁不已。成为巨富的向往,与理智的提醒之间的争斗一直没停止过。7天的挂失期快到了,李小勇的精神接近崩溃,痛苦不堪。“传销窝点并不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只是你到什么地方都会有人跟着你,打电话也有人在旁听着,这些人要让你从思想上让你沉迷上瘾……传销像SARS,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瘟疫”,李小勇说。
随后,李小勇向同学要了2元钱,从黄山新村坐车到了市区,阳光下,他在广场坐了好久,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派出所出警后,将李小勇移交给辖区的狮子山派出所。当天晚上,他在被送到戴女士负责的溶剂厂招待所暂住。从出来的那一刻,李小勇就一直处在煎熬中:误入歧途的悔恨及自责、担心学校知道的恐惧令他的精神几乎崩溃。冲上七楼楼顶大哭一场后,李小勇似乎轻松了许多。他沉默地跟在戴女士的身后,在市里几家公园里逛逛,由戴阿姨陪着他上银行取那3000元钱。“在我走投无路时遇到了戴阿姨,如果没有她开导我,可能我早就崩溃了……”李小勇在几大张练习纸上,写下了这样的心声。昨日晚8点,李小勇回贵阳前对记者说,“我想奉劝那些去看望外地亲戚朋友的人,要有警惕心理,别像我……挣扎的滋味很痛苦。”
第七部分 高薪骗局
暑期求职勿忘安全当心“高薪”陷阱
暑假期间,不少大学生以及准大学生群体为了体验生活,挣点外快,纷纷选择外出打工,其中一部分人因为防范意识不强,受到了“高薪”迷惑而被骗入传销。肥东经开区打传办便在辖区一小区内捣毁一传销窝点,成功解救出一名为了打工挣学费被初中同学骗入传销组织的山东籍准大学生。
传销窝点解救准大学生
事情还得从2017年7月25日说起,当天上午正在上班的肥东经开区打传办的工作人员接到了市民的举报电话,在电话中,市民表示在自己位于经开区的一小区出租房内有传销人员出入。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当即将指令传达给了正在巡逻的打传中队。接到指令后,队员们立即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赶赴现场。
“然而当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敲了很多次门也不见有人应答,后来在邻居的告知下,才得知屋里的人刚刚结伴出去了。”回忆起当天的情形,打传中队的工作人员表示道。
这些人会到哪里去呢?带着疑问,执法人员当即迅速布置作战计划,兵分两路,在辖区门口周边早餐店逐一摸排,最终将正在开小集会的9名传销分子系数查出。“这些人都是年轻人,有男有女,当我们发现的时候,他们正在聚精会神地开着会,主讲人正在滔滔不绝地介绍着一些致富心得,并怂恿大家多拉人手。”
然而,面对执法人员的现场问询,传销人员却异常狡猾,王顾左右而言他,拒不交代传销窝点。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其中的一名年轻男子主动上前告知了传销窝点,并紧紧握住执法人员的手,连声道谢,“太谢谢你们了,终于让我脱离魔窟啦。”
打工挣学费被骗入“传销”
原来,男子姓杨,今年18岁,山东临沂人,是一名准大学生,考上了三本院校,但由于学费较高,考虑到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为了给家里的父母减轻负担,他便萌生了趁着暑期打短期工、挣点学费的想法。
可是,作为一名学生,什么都不会,打什么工呢?又能到哪里打工呢?就在杨同学彷徨无助的时候,自己的初中同学杨某打来了电话,在电话中他告诉杨同学自己现在合肥做室内装潢,请他去帮忙。由于两人曾在一起打过暑期工,一心想着挣学费的杨同学也没多想,便于7月22日只身来到合肥。
来到合肥后,杨同学便被安排在了肥东经开区的小区出租房内,看到众多男女混合住在一起的宿舍,他当晚便疑窦丛生:做装潢的宿舍怎么男女都混着住吗?面对杨同学的疑问,同学杨某搪塞了过去。
然而第二天,看着屋内的众多男女不是在开会讨论如何致富,就是叫大家如何拉人可以翻倍拿提成后,杨同学意识到可能受骗了。而此时传销分子开始暴露出“凶恶本相”:扣留身份证,翻查手机,盘问人际关系,出门总有两个人贴身跟随……传销分子时刻控制着杨同学,天天劝其加入销售团队,并怂恿他“交钱后就是一家人,再拉人来就可以翻倍提成。”
意识到自己是被骗入传销组织了,杨同学怎么都不愿打电话拉人。“一次我说回家拿钱想离开这里,被一个很凶的大个子扇了一巴掌。我感到不知所措,也很慌张。”
就在他手足无措之时,从天而降的肥东经开区打传队及时将其解救了出来,“要不是遇到打传队,不知道自己会走到哪一步,更别提上学了!真是太感谢你们啦。”
暑期求职别忘安全防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传销组织将目标放在了大学生群体身上,关于大学生被骗入传销组织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
为何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群体这么容易陷入传销陷阱?对此,经开区人武部部长陈敏表示,大学生虽然有文化,但是刚刚踏入社会,社会经验欠缺,自我保护意识弱,求职心切,很容易上当受骗,再加上强大的就业压力,导致大学生在面对网上的“高薪工作”时往往欣喜若狂,根本顾不上分辨其中的漏洞和陷阱。
对于暑假期间准备出外打工历练,开阔视野体验生活的大学生或准大学生的群体,陈敏建议,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可从当地劳动部门获取正规用工信息,不要轻信网络招聘信息,要多方面了解、确认所应聘公司,找正规且诚信度高的公司,不要贪图高薪水而上当受骗,遇有招聘单位要求交纳保证金时,应谨慎对待,必要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商部门咨询、反映情况。同时不要有一夜暴富的幻想,脚踏实地并警惕熟人拉你入伙,提高警惕,保持头脑清醒,三思而后行,切莫参加传销组织。
第八部分 延伸阅读
一、假期如何避免求职陷阱
1、应尽量通过正规中介渠道找工作。一般而言,学校的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和正规的中介机构是首选。
2、要查中介资格。先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职业介绍许可证》原件,办公地址是否与证件一致;还可从公司招牌是否醒目、办公设备是否齐全、办公人员工作状态等,来判断中介是否可信。
3、捂紧钱袋子。不要轻易交钱给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一问三不知、急着收钱的单位,多半是“黑职介”;对于打着“长年招聘”“高薪急聘”幌子的岗位,不要轻易交钱应聘。
4、及时签合同。大学生假期兼职属短工行为,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约定具体工作时间、确切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具体条款可参照劳动合同。
二、传销组织的惯用伎俩
1、高薪诚聘。这是是传销组织惯用伎俩。传销组织者利用毕业生急于就业求职的心理,以介绍工作、高薪诚聘、扩大就业、勤工俭学甚至老乡邀约、假期旅行等手段引诱学生前往传销窝点后,胁迫或诱导其参与传销。
2、网络营销。以“网络营销”为名的传销陷阱更具迷惑性。当前,互联网传销比较猖獗,组织者或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或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或是提出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其欺骗性更强、危害更大,且发展迅速。
3、概念运作。传销组织也会“与时俱进”,打出“概念运作”的时髦幌子。传销组织在骗人加入时,会变换很多时髦的说法,鼓吹所谓的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网络销售、框架营销、连锁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等,以一些听起来很有道理的“经济理论”、“科学营销手法”欺骗缺乏社会阅历的大学生加入。
第九部分 生命的代价
大学生暑假打工被骗传销 遭非法拘禁后溺水身亡
湖南某高校大二女大学生吕某7月11日去湖北后,再也回不来了。她的死因,经家属和警方证实,和死于天津的大学生李文星一样,均系陷入传销组织。
8月13日,吕某的父亲向澎湃新闻介绍,女儿今年20岁,系湖南一高校大二学生。今年暑假后,女儿曾回到湖南老家,后接到学长齐某邀请,“到湖北钟祥市去打暑假工,到奶茶店上班。”
8月5日,吕父接到钟祥市警方通知,称女儿在该市一小河内溺亡。吕父到达钟祥市后,警方介绍,吕某生前身陷传销组织,曾被非法拘禁。遗体在皇庄水路派出所辖一条小河内被发现,目前警方正进行尸检。
钟祥市公安局提供给吕父的一份立案通知书显示,“谢某、许某、郭某、齐某等人非法拘禁案,我局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于2017年8月4日立案侦查。”
8月13日,澎湃新闻从钟祥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吕某死前身陷传销组织,该案正在侦办中。
疑似被控制
吕父介绍,女儿7月11日到了湖北钟祥。“从7月12日开始,女儿的通讯就开始受阻,可能已经失去了自由。”吕父后悔自己没有提前警觉。
吕父提供的与女儿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7月12日晚,吕父给女儿发微信视频聊天,显示“对方无应答”,随后吕父又发语音询问女儿在干嘛。7分钟后,女儿回语音称,在忙。
7月14日20时,吕父问女儿“在干嘛”;直到7月18日12时53分,吕某回复,“我在外面做事,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看微信消息,有时间我会打电话的,你不要担心啦。”
7月19日上午,吕父再次给女儿发微信视频聊天,仍无应答。吕父追问,“手机停机了?”“在那里累不累?”“还没有睡醒吗?”
7月29日11时49分,吕某回复父亲,“还好吧,有点点累,平时挺忙的,你多注意身体,有空我给你们打电话”。
从7月12日开始,吕某从没有接过林孝俊的微信视频或语音聊天,每次回话都会在提问后的一天甚至好几天后回复。
“原来她在学校,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和我或她妈妈视频聊天。”吕父现在后悔不已,“这么多破绽,家人没有注意”。
吕父说,或因被控制,女儿在断断续续的微信交谈中,只字未提被控制、落入传销的消息,只是一直安慰父母别担心。当谈及在钟祥“学到什么没有”,吕某答“人情世故”。
溺亡
8月5日,见到女儿遗体后,吕父向警方提出,要到女儿生前住的地方和溺亡的地方看看。
吕父说,女儿生前在钟祥市住的房子约70多平方米。警方向他介绍,该房子在案发前住有包括吕某在内的4名女性、8名男性。吕父看到,房子里已无人居住,留下了很多行李袋。
吕父称,警方介绍,吕某到达钟祥市后被传销组织非法拘禁,手机被扣留。从7月12日到8月4日上午,吕某被传销组织强迫每天上课,并要求交纳2800元费用,但吕某一直拒交。
吕父说,警方告诉他,8月4日中午,传销组织见吕某情绪低落,要求两男两女陪吕某到外面散心。走到一个小河边时,吕某提出需要手机与家里联系遭拒,吕某转身跳向河里。
警方向吕父介绍,吕某跳水后,四名陪同人员并未报警。吕某溺水是被小河附近钓鱼的群众发现报案的。
吕父称,警方正在对女儿的遗体进行尸检,目前警方尚未对女儿死亡事件进行定性。
澎湃新闻记者从吕父处获取了吕某生前使用过的一个u盘,里面存放着她的毕业设计和一些旅游照片。吕父称,女儿是一个对生活充满自信和憧憬的人,喜欢旅游,孝敬父母,对自己的未来有着清晰的规划。
吕父说,吕某还有一个弟弟在读高一。自己和妻子常年在外地打工,尽管如此,也只是勉强担负起两个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
吕父说,懂事的女儿大学期间,一直省吃俭用,积极向上。这次暑假后,她一直嚷着要出去打工,父亲劝说,暑假不多了,好好在家里休息。女儿解释,家里条件差,弟弟以后还要上大学,自己利用暑假期间,出去挣几百也能帮家里减轻负担。
刚入大学时,吕某向其母亲保证,“我大学期间不会谈恋爱,家里那么困难,我只想赶紧毕业找工作,挣钱。”
7月11日,吕某买了去湖北的票后,得知消息的奶奶硬塞了300元给她做生活费。“有人骗她到湖北奶茶店打工能拿到3000元一个月,这份暑期兼职对懂事的女儿来说,诱惑太大了。”吕父说,可怜的女儿被人设了一个套,命都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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