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6-08  发布人: 

各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教办思政〔2017369)与《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7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对象

各学院现职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副)主任、团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兼职辅导员)。(见附件1

二、个人信息录入时间

67——14

具体操作:辅导员根据学校管理员设定的账号和初始密码(见附件1)在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辅导员登录”界面登录管理系统,填写各栏目中的个人信息,并保存提交。

三、辅导员信息审核

操作人员:学校系统管理员

时间: 615日——22

具体操作:学校系统管理员在后台“待审核辅导员信息”栏目中对辅导员提交的信息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组织辅导员认真阅读教育部思政司通知中的具体操作指南和用户使用手册(见附件2),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本次信息录入后,每年930日前都将完成当年辅导员信息的更新工作,实现辅导员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2.全体辅导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在614日之前全部完成信息录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3. 联系人:杨阳;电话:2853027


附件1 录入对象.xls

附件2 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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