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教办发规[2017]249号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办资助〔2017〕252号文件精神和省厅教育脱贫攻坚要求,全面掌握了解我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情况,要在全校范围内对各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情况进行调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6年秋季学期各学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二、调查内容
在校期间享受资助政策情况,具体享受各项资助金额。
三、调查范围
各学院所有建档立卡获得资助的学生。
四、有关要求
1.明确责任。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调查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要抽调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调查组,要与被调查人员直接见面,要保证调查信息的真实、完整。
2.认真组织。各学院要综合考量本单位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要能真实反映本单位资助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专项报告亲自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或逾期未报送的,将予以全校通报并计入量化考核。
3.及时上报。各学院要将本单位所属的调查问卷材料汇总,填报《精准资助调查问卷统计表》(附件2),要针对调查问卷填写情况认真分析、查找问题、提出建议,结合本单位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报告内容要包括:
a.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b.采取的工作措施。
c.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当前建档立卡资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特别是没有落实到位的政策措施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d.下一步打算及工作建议。
4.材料上交要求及时间
各学院务必于4月19日(本周三)下午5点前将所有材料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包含:
纸质版材料:
a.原始调查问卷(附件1,正反打印)
b.本单位统计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
c.本单位调查分析报告(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版材料:
a.本单位统计表(附件2)
b.本单位调查分析报告(加盖学院公章)
本次问卷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实事求是,认真组织开展好调查工作,确保问卷调查真实、有效。
学生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