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9-15 发布人:
各系(院):
为准确掌握我校在校困难学生情况,完善困难学生档案,进一步做好本学年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将2009—2010学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根据在校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困难学生分为三种困难档: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二、认定比例:特殊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在5%以内,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应在10%以内,一般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应在10%以内。
三、系(院)认定工作小组将《黄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黄淮学院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登记表》、《黄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黄淮学院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登记表》于9月25日前报送学生处,同时将相关数据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24时,认定工作所需表格从学生处网站下载。
附件:1、黄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点击下载)
2、黄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点击下载)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点击下载)
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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