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09-10-02学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
日期:2010-09-10  发布人: 

 

各系(院):

根据《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培养方案》[院字(201030]有关规定,现将09-10-02学期(20100208月)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072009级在校普通本科生、2006级建筑学专业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

913日—921日。各系(院)将经系(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学生处,电子文档按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审批表文件名为:××班09-10-02第二课堂学分审批表,发至hhdekt@163.com

三、认定要求

1、认定依据:2010年新制定实施的《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培养方案》、2010年各系新制定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为规范学分认定标准,各系(院)在按照系(院)实施方案进行学分认定时,可参考借鉴《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校级方案)标准实用简表(2010)》模式,制定规范简表。

2、各系(院)要严格按照本系(院)制定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执行课程计划,学校将定期检查学分认定和课程落实情况。

3、为迎接本科教学评估,要充分认识学分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按规定认定学分。各系(院)必须安排专人管理第二课堂学分工作。对于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统计的情况,要追究相应责任。

4、《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培养方案(2010)》、《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审批表(2010)》、《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2010)》、《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校级方案)标准实用简表(2010)》可在学生处网站上下载。

5、学分认定工作纳入学生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学分认定时遇到不明事项,请与学生处联系。Tel285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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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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