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2〕43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评选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黄淮学院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纪律处分和考试有不及格现象的学生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评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推荐程序
1、各系院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民主评选,各院系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推荐,学校审核并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良好班风的建设。
3、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要分别填写《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和《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于5月29日下午5点前报学生处。评选表格可以从学生处网页下载。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院系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院系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4、要加强对被推荐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克服困难,用先进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附件: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3.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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