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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校企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各科室工作职责

综合服务科工作职责

1、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各类文件、函件的收发、传递、保存和归档工作。

2、负责来访接待、部门会议的安排。

3、做好会议记录及议决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起草部门有关工作制度、计划、总结和其他综合性文稿。

5、负责校企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党务工作。

6、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校企(地)合作科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发展方向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研究分析学校与地方合作的可行性,制定学校与地方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合作发展联盟管理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开拓合作的渠道,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推动政校企深度合作。

3.制定和落实校地企合作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合作单位信息统计、跟踪、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4.负责组织和协调合作发展联盟、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的审核及办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地企合作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友工作科工作职责

1. 负责校友总会日常工作,指导各地、各二级学院校友联络处(分会)筹建、成立、换届等相关工作及校友活动的开展。

2. 负责校友联络、走访、联谊、校友信息收集和管理等工作,建立完善校友和母校以及校友间的联系、交流渠道。

3. 充分挖掘校友资源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等工作,征集校友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建议。

4. 负责统筹校友返校、接待服务等工作,认真处理好校友来访、来电或来信。

5. 负责校友总会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校友通讯、校友活动专刊的编辑、出版工作、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的运行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管理科工作职责

1.学习研究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相关政策,熟悉成立申请程序和材料。

2.积极探索校友和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发展的新形式、新途径,争取广大校友和社会捐赠。

3.负责捐赠项目管理、信息公示等工作。

4. 配合做好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