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淮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十佳心理委员的通知》(学工文〔2023〕3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材料评分、网络投票和现场汇报等环节,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月5日—7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邹颖
联系电话:0396—2853162。
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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