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小组(2个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培养一支具有较高自助与助人能力的学生骨干队伍,经研究,在2020级学生班级和宿舍中分别设立心理委员和心理信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20级新生
二、设置数量
1.每个班级设立心理委员两名,男女各一名;
2.每个宿舍设立心理信息员一名,由宿舍长兼任。
三、选拔条件
1.热心班级、宿舍心理健康工作,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与服务意识;
2.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学有余力承担相关工作;
3.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保持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5.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为人乐观开朗,能够做到悦纳自己、善待他人;
6.能够在本岗位上连续任职至少2年;
7.能够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相关原则。
四、具体职责
(一)心理委员职责
1.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服务站,在班级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心理健康服务活动;
2.加强与班级内同学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朋辈心理辅导;
3.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异常情况和心理危机事件,并上报辅导员;
4.积极参与心理危机干预中的精神支持和安全监护工作。
(二)心理信息员职责
1.协助辅导员和班级心理委员,在宿舍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心理健康服务活动;
2.加强与宿舍内同学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朋辈心理辅导;
3.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异常情况和心理危机事件,并上报班级心理委员和辅导员;
4.积极参与心理危机干预中的精神支持和安全监护工作。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的选拔工作,于11月11号之前将心理委员和心理信息员的信息报送至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纸质版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交至科技园219,电子版发送到3298796504@qq.com。
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