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淮学院第三届合格心理委员认定工作的决定
日期:2013-06-04 发布人: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提高心理委员的工作技能,我中心对2012级新选及增补心理委员的培训自2012年12月开始分四阶段进行:自主学习阶段+讲座学习阶段+团体辅导阶段+结业考试阶段。经过考核224人培训合格,准予颁发合格证书。
(一)合格认定条件
合格认定满足三个条件:
(1)结业成绩考试:结业考试满分100分,过60分才有资格参与合格认定;
(2)日常考勤:日常考勤包括4次自主学习,2次团辅,2次讲座,出勤5次及以上;
(3)学习心得:4次学习心得,2次成绩在中等及以上。
(二)合格名单如下(包括初次考核考试合格及补考合格的心理委员)(见附件1)
(三)对于不合格的同学(见附件2)各个院系请重新选拔,并参加下一届心理委员的相关培训。
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