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淮学院第三届合格心理委员认定工作的决定
日期:2013-06-04  发布人: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提高心理委员的工作技能,我中心对2012级新选及增补心理委员的培训自201212月开始分四阶段进行:自主学习阶段+讲座学习阶段+团体辅导阶段+结业考试阶段。经过考核224人培训合格,准予颁发合格证书。

(一)合格认定条件

合格认定满足三个条件:

1)结业成绩考试:结业考试满分100分,过60分才有资格参与合格认定;

2)日常考勤:日常考勤包括4次自主学习,2次团辅,2次讲座,出勤5次及以上;

3)学习心得:4次学习心得,2次成绩在中等及以上。

(二)合格名单如下(包括初次考核考试合格及补考合格的心理委员)(见附件1

(三)对于不合格的同学(见附件2)各个院系请重新选拔,并参加下一届心理委员的相关培训。

 20136510492952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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