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2011-2012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名单公示
日期:2012-06-15 发布人:
截止6月15日,我中心完成了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工作。评选细则如下:
(一)院、系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条件:
(1)负责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满1学年
(2)任期考评为优秀
(二)班级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条件:
(1)是一名合格心理委员
(2)大一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以合格认定考评成绩为主,择优评选。大二、大三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根据考核细则的规定,考核结果由班级评分、院系评分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分三部分构成:班级评分占20%,院系评分占30%,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评分占50%。
(3)总优秀比例不超过各系参评人数的15%。
最终,评选出院优秀心理委员2名,系优秀心理委员21名,班级优秀心理委员63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6月15日-6月22日)。如有疑问,可以来办公室或者致电(2853027)找杨阳老师。
名单见附件
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