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精神文明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20170410).doc
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惩管理办法201700410.doc
文明委各位委员:
《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奖管理办法(修订)》、《黄淮学院精神文明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已于2017年4月10在第一季度文明委全体会议上进行研究。为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两个《办法》,现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审查。
1、两个《办法》关系到师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党总支(机关党委)书记利用一定形式,组织本单位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重点审查两个文件条款是否全面、内容是否具体、惩罚是否合适。
3、征求意见可采取以下形式:(1)在原稿上直接改正;(2)需增加条款的可另列出;(3)列出意见和建议。增加的条款和意见的建议不能泛泛而谈,要具有客观性、全局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两个《办法》细致、周密、科学。
请各位委员于4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送校文明办。
校 文 明 办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