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团中央《2023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团省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班级团支部和学院团委推荐,报校团委审议,拟将陈融鑫等310名同学列为本年度入团积极分子。公示期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止。公示期内,对他们的入团问题,如有异议,请据实向校团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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