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立项申报工作以自行申报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 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三)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 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 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 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 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 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五)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 理部门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要大力宣传,积极准备,做好立项申报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二)为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专业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和研究热点拟定一系列项目选题供学生参考,具体办法由各单位决定。
(三)申报者需填写《黄淮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立项申报书》(请见附件1),并准备必要的支持材料。申报者需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学院团总支,具体时间由各单位决定;跨学院的申报项目,由申报负责人报送至其所在学院团总支。
(四)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的审核和排序工作,并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书、支持材料和汇总表(请见附件2)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电话:285328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hxytw@126.com。
四、立项评审和资助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从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及参赛潜力等诸多方面,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