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简 报
第7期
主办:共青团黄淮学院委员会 201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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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溺水 安全过夏
——记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防溺亡篇
7月15日,我校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于赖大庙村展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知识宣讲活动,宣讲以普及防溺水知识,致力于提高未成年人对防溺水知识的重视。同时,加强大人对孩子的看管也是实践队任务的重中之重。
随着炎热的夏天到来,未成年人因玩水导致溺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溺水,是中国青少年和儿童非正常死亡的的头号杀手,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时刻不能懈怠。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志愿者们来到村里未成年人多的地方,对他们进行宣讲。
为创设更安全的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杜绝溺水悲剧的发生,现向未成年人发出以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河域进行游泳、捞鱼、钓鱼等活动。
二、不会游泳的人,千万不要单独在水边玩耍;没有大人的监护,不要和伙伴们玩水。 严禁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
三、节假日不要到河涌、河边去游泳,防止发生溺水,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在第一时间报警。
四、遇到阴雨天气不要外出,即使在野外,千万不要到大树下、电杆下、高大建筑物下、危房旁避雨。雷雨天气不要看电视,玩电脑,更不要接打手机。
五、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河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六、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也要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到江边游泳的行为,要加强教育并极力劝阻。
七、严禁私自或结伴到河涌、江边等水域嬉戏或游泳;严禁在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下水戏水;严禁在河边附近逗留玩耍;严禁私自到河边看涨大水;严禁自行下河救人。
教育他们做到“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宣讲中,志愿者们语重心长,十分有耐心的向孩子们讲解暑期安全知识。针对于防溺水,志愿者们先为他们分发了知识宣讲单,之后又去赖大庙村的湖边进行实地考察,遇见了在湖周边玩耍的小朋友,志愿者们及时制止了这些小朋友,并对他们进行了防溺水方面的教育宣传,教导他们不要在没大人的陪伴下来湖边玩耍。志愿者们为了防治周围家长对这方面的关注不够到位,又对来往的行人进行了防溺水安全知识方面的沟通和交流,从各个方面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强调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使孩子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孩子对溺水事故的认知,学会防患于未然,时刻警惕意外的发生;任何活动都要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为首位;生命只有一次,为了家庭、社会的责任,要学会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