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号)的要求,为确保我校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2021-2022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21-2022学年(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数据统计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统计、报送:
1.基表一、基表二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填报;
2.基表三至基表七由各学院负责填报。有原值40万元(含)以上教学或科研仪器设备的需要填写基表三。各学院填报信息统一报送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3.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相关的数据,协助各学院做好数据的统计工作;
4.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对汇总数据的一致性进行检验、系统数据格式转化及最终数据报送工作。
三、填报要求
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性,教育部专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9号)。
请学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准确报送本单位实验室有关信息,确保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各部门填报数据前须认真学习填报说明,按要求填报。
1.指定部门信息统计员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安排专人作为本单位的信息统计员,负责对实验室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统计,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基础数据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2)纸质材料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到综合楼316室。
(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hebei@huanghuai.edu.cn。
四、其他
1.各报表样表、填报说明见附件。
2.涉及到的本科专业代码、专业技术代码、文化程度代码、国别码等,可在http://systj.buct.edu.cn:81/zbdm.htm中查找。
3.联系人:刘老师,宋老师,电话:2853226。
附件:相关表格及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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