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14 10:17:00  发布人: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积极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13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 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 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 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各单位要贯彻落实《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二级单位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 加强检查成果运用。检查成果运用是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潜在风险、提升安全管理效能的关键环节。针对检查数据,精准梳理分析,明确风险重点,将检查结果按安全隐患类型(如危险化学品管理、场所环境、安全设施、设备操作等)进行分类,根据风险等级划分优先级。通过安全检查,切实起到教育师生、促进工作的作用。

二、安全检查

(一)单位自查阶段

1、各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对所属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同时填写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见附件2.1)

2、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应于519前完成,并将***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3签字盖章后报综合楼7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实验设备处邮箱。

(二)学校抽查及迎检阶段

1、单位自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到部分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并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的准备。

2、该阶段至522日结束,届时学校将撰写《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总结》,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三)现场检查问题整改

1.对现场检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接受现场检查的院系,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

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915日前形成《院系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3并发送至设备处邮箱。

3.深化责任约束,压实主体责任。现场检查中,发现对往年查出问题整改不力或同类重大安全隐患重复出现的实验室,学校将进行全校通报并约谈相关院系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职能部门将把相关情况报告学校进行追责。

2、各单位的纸质材料均需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别签字确认后才能报送。

3、联系人:吴老师  刘老师

  话:2853783

4、邮箱:shebei@huanghuai.edu.cn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514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附表2.1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附表2.3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院系版

附件3 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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