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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审计厅关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2016年第20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河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16328510,对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省质监局本级及所属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等1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质监局为主管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内设17个处室,编制132人,2015年末实有129人。省质监局现有直属二级单位14个,编制1471人,2015年末实有1605人,其中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计量院)、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省锅检院)预、决算归口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省财政厅批复省质监局支出预算55351.7万元。年初预算支出执行52024.2万元,执行比例94%。年度追加支出预算4784.2万元,追加预算支出执行2670.1万元,执行比例56%,总执行比例为91%,未支出预算5441.6万元,作为额度结余。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省质监局及所属单位能够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组织实施2015年度预算管理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但审计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违规发放补贴、虚报冒领人员经费、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

       12015年,省质监局机关及所属5个二级单位、省质监局机关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3个单位、省特检院新乡分院等5个单位,未按规定将上级拨入专项补助收入、一般性项目支出结转资金、房屋出租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依法纳入当年预算管理,金额共计5353.28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834.2万元未明确到执行责任单位。

       (二)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补贴104.07万元。

      120151月至8月,省计量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以误餐补贴的名义向本单位300名在职职工发放补贴96.21万元。

      22015年,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按照每月100元至350元不等的标准向本单位职工发放手机费7.86万元。

       2.虚报冒领人员工资66.63万元。

       2009年至今,省纤维检验局、省锅检院焦作分院、省锅检院洛阳分院、省特检院济源分院先后共有7名人员在编不在岗,上述单位将所涉人员工资编入各年度工资预算,申领财政资金,共计66.63万元,扣留或用于发放聘用人员工资。

       3.经费支出13.82万元报销手续不全,其中部分支出不实。

       (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省质监局机关、省特检院、省标准化研究院、省纤维检验局、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省锅检院信阳分院、驻马店分院等单位在2015年度预算编制中,未将实验楼工程、装修工程、印刷服务、电子设备购置、会议费、培训费、打印机采购等支出按规定编入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共计17771.44万元。

       2.未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采购31.29万元。

       3.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未执行政府采购308.48万元。

      (四)非税收入征管存在的问题

       1.违规收费及应缴未缴国库收费89.4万元。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为省质监局责任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一,该行政许可事项由省质监局计量处组织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计量检定资格证(考核收费标准每人310元);省质监局计量处委托省计量协会、省计量测试学会承办计量检定员培训考核工作,将培训作为考核的前置条件。2015年,省计量协会、省计量测试学会共计培训考核1270人次,按照每人50010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培训考核费89.4万元,其中违规收取培训费50.03万元,未缴入国库的考核费39.37万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未及时在网站变更。

       3.未落实票款分离制度。

       2015年,省纤维检验局、省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收取应缴国库的检测费、罚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及应缴财政专户的计量检定费、纤维检验费,共计640.52万元,未按规定落实票款分离制度。

       (五)基本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郑州基地E3实验楼工程等四个标段,合同金额6074.7万元,由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未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评标中存在计分多次出现错误、弄虚作假企业取得预审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情况。

       (六)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问题

       12015年,省特检院等5个单位、省质监局基建财务、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支出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共计506.92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报销手续。

       2.应缴未缴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印花税15.07万元。

       3.应收未收水电费43.98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省审计厅已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

       省质监局高度重视,召开多次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整改。一是改进现行专项资金下达方式,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细化项目资金,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障预算资金的合规性、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二是纠正发放绩效工资外补助补贴行为,将虚报冒领的人员工资全额上缴财政,建立健全劳动纪律、请销假等相关制度。三是严格政府采购制度,保证政府采购应编尽编,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采购。四是严格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五是强化对项目招投标的管理,严控公务支出,及时清缴应缴税费,积极推进长期未清理账款的清理工作。

 

                                 河南省审计厅    

                               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