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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开展职称评审事前廉政谈话工作

        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实现廉政谈话“事前预警、医治未病”的功效,进一步规范我校职称评审工作。1130日,人事处开展了职称评审事前谈话工作,人事处处长、支部书记李恩中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

  会上,李永松副处长就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及各环节的注意事项,对确保在职称评审中坚持公平公正,杜绝学术腐败和不正之风等方面作了详细汇报。

  围绕如何确保职称评审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李恩中同志提出了三点要求:一、严格申报纪律。各负责人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坚决查处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二、严格评审纪律。评审过程中要把握好材料审核、学科汇报和投票统计等环节的操作规程,严格评审纪律,杜绝收受现金、礼品或接受宴请等行为。三、严肃责任追究。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规范程序,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追究制度。

  本次廉政提醒谈话是人事处落实职称评审事前监督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具有重要意义,为我校选拔出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人事处将以本次谈话为契机,建立事前谈话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