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公布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教高〔2020〕34号),2016年度我校4位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如下:
考核合格人员:刘彦军;
延期一年人员:刘文富、魏 雨;
终止人员:钱国强(已离职,培养终止)。
今后,我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要更加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强化中期考核,确保按期实现培养目标。
人事处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