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按照发展党员对于工作有关规定,经过人事处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机关党委审议认为魏志敏、刘全兰两名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将其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为增强党员发展的透明度,更广泛的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要求,现将拟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概述如下: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籍贯 |
婚姻状况 |
魏志敏 |
女 |
汉 |
1989.11 |
内蒙古赤峰 |
已婚 |
刘全兰 |
女 |
汉 |
1984.11 |
山东枣庄 |
已婚 |
人事处党支部
201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