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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公示

 

按照发展党员对于工作有关规定,经过人事处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机关党委审议认为魏志敏、刘全兰两名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将其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为增强党员发展的透明度,更广泛的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要求,现将拟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概述如下: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婚姻状况

魏志敏

1989.11

内蒙古赤峰

已婚

刘全兰

1984.11

山东枣庄

已婚

 

 

人事处党支部

201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