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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关于对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5〕88号)和《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要求,为做好培养期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南省本科高校2021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和2020年度考核延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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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要求及任务。我校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制定《黄淮学院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方案》,本次考核依据《黄淮学院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方案》实施。

1.在资助期内应完成以下任务中的3条以上(第一、二条为必备条件):

(1)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一次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为中文核心期刊或1篇为高质量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3)主持或参与完成(限前2名)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2项地厅级课题,其中1项为教改课题,并通过鉴定。

(4)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5)开发或正式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材、学术著作或校本课程教材、译著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限主编)。

2.资助期内必须有3个月至6个月实践实训经历。

3.资助期内至少主持一项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者参与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研究(前五名)并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或通过鉴定。

(三)考核内容。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密切相关的成果产出情况。

(四)专家组成。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五)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结论,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

学校考核后经由教育厅审核,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工作要求

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须与资助项目密切相关,限第一作者或主编,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统计表与考核报告只填写此类成果

、报送材料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结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考核对象

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1式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1式1份。

(三)《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1式1份。

(四)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包括资助对象培养期间完成、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以及教学工作量核定和教学质量考评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胶装:需有封面、目录、页码。外文论文、专著请同时报送论文摘要、论著前言或简介及检索页,中文文章请提供封面、目录、全文及检索页;项目请同时提供立项和结项证明材料)。

请考核对象于4月8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含汇报PPT)报送至人事处307室,所提供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huanghuai.edu.cn。

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96-2853066       联系人:刘老师

 

人事处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pdf

附件2、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doc

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4、黄淮学院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