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推评组:
按照学校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定于12月5日 由各单位申报人员到综合楼302会议室提交2024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原件材料。
一、具体时间
上午8:30-下午5:30, 中午不休息,请各推荐单位按时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送人员范围
各推荐单位推荐到职评办(人事处)的职称申报人员,人事处以各推荐单位最终报送人员为准,未经所在基层推评组推荐人员材料不予接收。
三、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
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1份(申报人及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3.评审简表纸质版原件3份 (严格按照教务处、科研处认定的业绩填写,未认定的不要填。本人签名,基层推评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科研处及学工部认定的证明原件;
6.现任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符合评审条件要求的公开发表论文的期 刊原件及论文检索证明,请将自己论文在期刊目录中划出,将本人论文所在的位置折叠标记,并将论文检索页放在该处;
9.出版的著作、译著、统编规划教材原件(需提供立项 审批文件) 以及相应CIP检索原件(本人留存扫描件);合著的著作、译著、统编规划教材,需要在序言处显示本人参编字数,如不显示需要提供出版社出具的出版证明;
10.本人承担或参与且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立项证书 (立项文件需加盖教务处或科研处公章)、结项证书原件,成果获奖证书原件,专利申报书、专利授权书及专利转化证明、到账经费等证明材料原件;
11.申报人横向项目合同、到账经费财务入账单原件;
12.指导学生竞赛(仅限讲师、教学为主型教师、思政 理论课教师提交)、决策咨询等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
13. 申报人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技能竞赛的获奖证书原件;
14.申报人提交的所有原件材料清单1份(附参考模板)。
四、其他要求
1.论文被CSSCI、SCI、EI收录的须提供收录证明,无收 录证明的不能在简表上标注SCI、EI、CSSCI字样;
2.申报人上交材料的原件需与本人最终简表、业绩认定单内容吻合,上交材料时不能提交原件的,或业绩认定单不显示内容,评审简表不能填写。
3.请按照评审简表填写的顺序排列自己的获奖证书、论文、项目奖励等原件材料。
4.本通知未提及的职称政策要求,按照我省人社厅现行政策以及我校有关职称评审政策执行。
人事处
2024年12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