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驻马店市2024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报工作。请有需要的教职工积极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鉴定申请书一份(A4纸,须写明鉴定病种、治疗经过和病态体征状况,见附件1);
2.《驻马店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表》(二份,见附件3);
3.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内的诊断证明和被鉴定人文件下发之前近2年的住院治疗病历复印件,其中精神类疾病需提供5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有治疗医院病历专用印章);
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由本人(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代理人)认真阅读并认可后签署;
5.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6.申请人近期(1个月内)2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直接贴入鉴定表,符合受理条件的贴入受理通知单)。
具体要求可登录https://m12333.cn/platform/ssw.html查看《驻马店市2024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方案》。
请有需要的老师于2024年9月16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综合楼303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刘老师 电话:2853586
附件3.驻马店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表.pdf
人事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