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及《黄淮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35号)要求,科级及以下教职工,本人持有因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应在证件办理完成或借用证件后本人返回本地10个工作日之内将相关证件上交学校人事处统一管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通知内容传达至全体教职工,凡办证后或回国后,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及瞒报因私事出国(境)情况,按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处理。请各单位、各部门收集相关证件,于6月14日前将证件证和有关表格纸质版交人事处309办公室。同时报《XXX部门台湾通行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dwjsgzb@huanghuai.edu.cn。
科级及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个人需先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由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可出国(境)。因私出国(境)应严格遵照学校审批的时间,如遇节假日请提前报备。
联系人:刘全兰
联系电话:0396-2199056
人事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