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统筹安排我校2023年下半年教师进修学习工作,根据《黄淮教学单位教师培训管理规定(修订)》(院字〔2015〕11号)文件精神,现将进修学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申报。
一、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学科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派出1-2名教师外出进行半年至一年时间进修学习。原则上任一类型的进修结束后满两年,方可申请其他类型进修;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同类型进修。两类或多类进修不得同时或交叉进行。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师本人申请,以教学单位为单位填写《黄淮教学单位教师外出进修计划表》和《黄淮教学单位教师外出进修申请表》。进修类别及要求如下:
(一)国内访问学者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明确的研究方向,科研成果显著,男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课程进修
教学工作需要更新知识结构的,各教学单位新开专业或课程、急需专业课程,来校工作满三年的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师)。
二、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统一填写本单位教师进修材料,于2023年6月21日前将教学单位审批通过的《黄淮教学单位教师外出进修计划表》和《黄淮教学单位教师外出进修申请表》纸质版提交到人事处3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rsc@huanghuai.edu.cn。
三、特别说明
(一)教师进修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应积极完成进修任务和预期目标,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非国家和学校层面原因而放弃进修者,需偿付学校前期支付的相关费用,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任一类型进修。
(二)教师进修时间在半年的,要学习至少3门课程,进修时间为一年的,要学习至少5门课程。
(三)以国内访问学者形式外出学习的教师,根据进修学习期限要完成相应的任务:学习期限半年以内者,回校后一年内应在省级以上CN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学习期限半年以上一年以内者,回校后一年内应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四)教师进修离校前和进修结束返校后须由所在单位向人事处书面报告。
(五)教师被进修单位录取后,须与人事处签订在职进修协议。凡未经所在单位及学校同意而擅自进修的教师,一经查实,自进修当月起停发工资,并以旷工论处;对擅自同意教师自主进修或将自主进修教师报为满勤的单位,学校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六)离职进修半年以上者,须回教学单位服务满2年以上;离职进修1年以上者,须回教学单位服务满4年以上。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96-2853066
人事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