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院字〔2013〕85 号)文件精神,现对第四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黄淮学院第四批青年骨干教师(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对培养对象实行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制。中期考核由各教学单位进行,培养对象填写《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中期考核表》,经所在教学单位审定青年骨干教师在资助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出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备案。
三、提交材料
《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中期考核表》及相应成果支撑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培养对象将考核材料提交至各教学单位,单位审核、签署考核意见。所有成果支撑材料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参加考核人员的相关材料请于6月15日下午5:00前提交至人事处307办公室。
(二)不按要求参与中期考核或完成质量较差考核任务未过半者,将暂停经费支持。
(三)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考核工作,对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发表论文、专著等成果须与本人研究方向密切相关,须注明“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等,考核表只统计此类成果。对考核把关不严的教学单位将核减下一批次申报名额。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96-2853066
人事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