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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申报材料原件的通知

各推荐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黄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修订)的通知》,结合学校2022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21220日收取各推荐单位职称申报人员材料原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送时间

202212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请各推荐单位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二、 报送地点

综合楼302会议室

三、 材料报送人员范围

各推荐单位推荐到职评办(人事处)的职称申报人员,以各推荐单位最终报送人员为准。

四、 材料报送方式及要求

1.为有效预防疫情传播扩散,由各推荐单位派1-2名人员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原件统一提交至指定地点,并按照现场指示将本单位推荐材料原件统一放置到指定位置。

2.各推荐单位申报人材料原件应有序排列,并放置在可密封的档案袋、文件袋或手提袋内,并在放置材料的袋子上粘贴或固定醒目的标志,标志上应清晰显示推荐单位、申报职称及申报人姓名,标志应固定牢固。

3.各推荐单位应按照本单位人员最终审核并公示版的简表及原件材料清单目录(由申报人填写提交,详见附件)审核并收取申报人原件材料,无关材料不予收取;审核无误后,各推荐单位审核人员在申报人原件材料清单目录上签字。

4.各推荐单位提交材料后领取由职评办开具的材料接收收据。

五、申报人材料目录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1份,由申报人个人签字并填写日期(后续学校推荐使用,不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承诺书由推荐单位单独存放在一个独立的档案袋内,不与个人其他原件材料一起存放。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4.申报人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

5.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申报人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技能竞赛的获奖证书(如有)。

7.申报人论文所刊发的期刊及收录证明;请将自己论文在期刊目录中划出,将本人论文所在的位置折叠标记,并将论文检索页放在该处。

8.申报人著作及图书检索,参编的需要提供参编排名及参编字数的证明原件。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统编、规划教材需要提供立项审批文件。

9.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相关获奖证书。

10.申报人科研或教学项目的立项证书(或立项文件加盖科研处或教务处公章)、结项证书原件、项目申报书及项目经费证明材料(系统截图加盖科研处或教务处公章)。

11.申报人专利证书、专利转化合同、到账经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2.申报人横向项目合同、到账经费财务入账单原件材料。

13.申报相应职称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或其他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

14.申报人所提交材料的所有证书、证件原件清单一份(格式参考附件)。

六、申报材料其他要求

1.申报人材料目录中的所有材料原件在提交前务必由申报人扫描并留存扫描件,每个扫描件不大于2M,否则省职称系统无法提交。论文需要扫描期刊封面、目录、本人论文正文及检索证明(如果大于2M可分成2个扫描件)。著作需要扫描封面、目录页、序言及图书检索。其他按照材料目录中的内容一一扫描。

2.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论文被CSSCISCIEI收录的需提供收录证明,如无证明的不能在简表上标注SCIEICSSCI字样。

3.申报人上交材料的原件需与本人最终简表内容吻合,上交材料时不能提交原件的,评审简表不能填写该项内容。

4.请按照评审简表填写的顺序排列自己的获奖证书、论文、项目奖励等原件材料。

5.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要求,按照我省人社厅现行政策以及我校有关职称评审政策执行。

 

联系人:张建成、焦金霞    咨询电话:2853066

 

特此通知。

 

附件:个人原件材料清单目录(供参考)附件:个人原件材料清单目录-12.16修改.doc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