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21〕166号)和《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2〕39号)要求,为做好培养期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及时总结骨干教师培养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南省本科高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和2017年度考核延期的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各高校要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考核内容。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4.专家组成。学校应成立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5.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结论,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
6.考核结果。
学校考核后经由教育厅审核,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成果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要求相关度比较高、均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
2.做好总结。为充分发挥省青年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省青年骨干教师所取得的成绩。请各单位将2013年度-2018年度的骨干教师培养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与培养项目有关的成果,骨干教师所取得的人才荣誉表彰、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及奖励、论文论著、科研经费、科研转化教学方面成果等撰写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成果总结汇总表(附件4)。
四、报送材料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结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考核对象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1式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1式1份。
3. 《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1式1份。
4. 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包括资助对象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以及教学工作量核定和教学质量考评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胶装:需有封面、目录、页码)。
2013年度-2018年度的骨干教师总结材料:
1.《201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
2. 撰写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报告
请各单位于3月15日下午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及考核对象汇报材料(含PPT)报送至人事处3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huanghuai.edu.cn,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96-2853066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3:黄淮学院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xlsx
附件4:201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docx
附件5:201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信息统计表.xls
人事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