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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 个人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推荐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以及《黄淮学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院文〔2021247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单位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际,现将提交2021年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个人职称申报

材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

1.经各推荐单位推荐到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职评办”)的职称参评人员,以各推荐单位书面报送到职评办的书面推荐报告中的人员为准,未被推荐人员材料职评办不予接收。

2.已提交2021年新进人员职称资格确认人员,仅限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资格确认人员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设规〔20217号),初级职称(员级、助理级)、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全面采用考核认定、考试等方式进行,不再采用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的方式。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经济、会计、卫生、翻译等),不适用本规定。因此,2021年度我校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以及符合文件要求的初级职称初定工作采用考核认定方式,考核认定办法及材料提交时间详见后续通知。

二、提交方式及时间

经各推荐单位推荐的申报人自行向职评办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及安排如下:

提交时间:1122-23 0830-12:00 下午2:30-18:00,请申报人严格按照学院所在时间安排提交材料,逾期将不予接收。

1122日:

智能制造学院、音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动画学院、文化传媒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嫘祖服装智能制造学院、外国语学院

1123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体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材料提交地点:综合楼302会议室

四、提交材料目录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式2份。其中一份由申报人个人签字,另外一份由申报人个人签字并且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黄淮学院____年度高校教师系列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见附件1,样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纸质版及电子版(word格式)各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现场提交,电子版以“个人姓名-申报职称-所在推荐单位”命名,提前存入个人U盘,提交材料时现场拷贝。

电子版简表内容中的论文、奖励等内容必须与上交材料的原件一一吻合,上交材料时不能提交原件的,评审简表不能填写该项内容。填报内容须符合个人申报职称的相关评审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内容请勿填报。如不符合本要求,材料不予接收。

3.参加答辦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正高、副高转评及破格申报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电子版一份,请提前存入U盘,提交材料时现场拷贝。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5.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良好的文件材料(需加盖教务处或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公章),以及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技能竞赛的获奖证书(如有)。

7.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相关获奖证书、项目立项、结项证书原件及项目申报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委托检索单位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11.申报教授和破格申报人员须鉴定2篇代表性成果,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并提供鉴定论文电子版,电子版鉴定论文除文章内容以外,其他相关信息均需匿名(如个人信息、期刊信息、项目或基金名称等)。鉴定论文为英文或其他外文文章的,须准备中文翻译。鉴定论文电子版须提前拷贝至个人U盘,提交材料时候职评办现场拷贝。

12.申报相应职称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或其他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

13.其他材料:

1)高校教师资格、身份证原件(核验后现场归还)、现任职称证书及聘书原件、其他个人证书原件。

2)申报人所有提交的证书原件及业绩成果复印件一套(需要装订成册)。

3)申报人所提交材料的所有证书证件原件清单一份(格式参考附件)。

五、相关要求

1.未结项的科研项目不能作为业绩条件填写在表格中,论文被CSSCISCIEI收录的需提供收录证明,如无证明的不能在简表上标注SCIEICSSCI字样。对于暂时不能提交的论文、著作、科研证书原件的,不能写在评审简表上,否则不予受理;请将自己论文在期刊目录中划出,并将本人论文所在的位置折叠标记,并将论文检索页放在该处;除特殊要求(如中级职务)外,论文作者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2.请按照评审简表填写的顺序排列自己的获奖证书、论文、项目奖励等。

3.35周岁及以下教师申报讲师任职资格,40周岁及以下教师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均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45周岁及以下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

4.教师填写的申报专业须与职称库中所示专业保持一致(高级中级职称专业可参考附件3)

5.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要求,按照我省人社厅现行政策以及我校有关职称评审政策执行。

联系人:焦金霞    电话:2853066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黄淮学院____年度高校教师系列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附件2.简表填写说明

附件3.职称申报专业信息表(2021年新)

附件4.原件材料清单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20


附件1.评审简表-修改版.doc

附件2.简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职称申报专业--2021新(系统导出).xls

附件4.个人原件材料清单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