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69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面向我省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才相对集中的中央驻豫单位开展,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单位,已获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再纳入评选范围。
本次教育厅分配给我校1个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指标,各单位择优推荐。
二、评选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产生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研究水平居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2.有合理的专业和年龄结构。集体中有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强烈创新精神、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研究创新能力、具备战略眼光、善于组织管理的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创新骨干。
3.具有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民主、团结,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优秀团队。
优先推荐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航空经济、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单位或团队。
三、推荐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推荐报告1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表》15份。
3.推荐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等)复印件1份。
4.推荐单位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
申报的材料单独装袋,纸质材料一律提交复印件,推荐工作过后不再退回。
请认真核对填报的电子数据,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准确无误。
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信息采集工具和有关表格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版块, 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http://hnzj.59iedu.com“政策法规”专栏查阅和下载。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8月23日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307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叶亚杰 联系电话:2853066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人 事 处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