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规定,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我校2016年度申报高校系列中级职称及校内教授人员进行了评审,下列29位同志评审通过中级职称,5位同志评审通过校内教授职称。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30日,敬请广大教职工积极监督。
纪检监察电话:2853513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853066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2.22
附:2016年度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以姓氏首字母为序)
讲师:26人
丁晶晶 董 琳 范 军 方前程(转评)
郝华丽 李 莹 李 超 李 静
李 伟 柳 准 鲁 珍 宋俊香
宋 倩 夏 晗 徐承凤 闫守成
杨 双 尹晓峰 岳红伟 张 轲
张山林 张莹莹 章 迪 赵光伟
赵凌宇 曾 强
实验师:3人
李传凤 王 俊 熊 娟(转评)
校内教授:5人
李 勇 邵莲芬 田士林 吴海涛 吴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