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系

   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公布2013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名单的通知》(教高〔2013〕1030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委托学校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为此,我校将制定考核方案,对2013年省级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

  3、专家组成。学校应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4、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5、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25%。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应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省教育厅将对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对完成效果较差学校,将在全省通报并减少下年度申报名额。

  三、报送要求

请各位青年骨干教师于12月20下午17:00之,将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见附件)汇报课件、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一份报送至师资科人事处307室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2853066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haedu.gov.cn/2016/12/07/1481082273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