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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2016年高教(实验)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上交要求

根据今年职称评审的实际情况,本次上交材料的对象是经申报人所在学院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高教(实验)系列中级、初级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地点

北区综合楼302房间

二、提交时间

1.学院提交材料时间:11月10日下午5点前将学院推荐报告、材料公开展示证明以及申报信息汇总表交到人事处。

2.个人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月11日上午8:00—12:00

叶亚杰:艺术设计学院

杨艳丽:护理学院

常钰河:国际教育学院

董海颖: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唐义静:体育学院

11月11日下午15:00—18:00

唐义静:文化传媒学院

叶亚杰: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杨艳丽:经济与管理学院

常钰河:外国语学院

董海颖: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11月12日上午8:00—12:00

常钰河:信息工程学院

杨艳丽:建筑工程学院

唐义静:音乐学院

三、学院提交材料目录

1、由申报人所在学院职称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和加盖学院公章的考核推荐报告一份。推荐报告包含以下内容:推荐程序、推荐时间、地点、推荐的原则、推荐人员在职在岗情况说明、学院职称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的构成、推荐的结果及推荐人员的排名(推荐排名按申报人申报的专业、不同级别分开排序)。

2、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的证明。内容包括展示的时间、地点、范围、展示无异议情况等。

3、院、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黄淮学院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四、个人提交材料目录

个人申报材料按如下顺序规范整理后,按规定的时间,以院、部门为单位送人事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一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三份(需要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Word版分别录入,并报送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同内容电子文档)。Word版严格依照人事处网页上的模板要求的字符、字体、行间距等,不能改动;Word版内容中的论文、奖励等内容必须与上交材料的原件一一吻合,上交材料时不能提交原件的,评审简表不能填写该项内容。如不符合本要求,材料不予接收。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 1非普通高校学历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正高级职称和破格申报的鉴定2篇,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中级职称的鉴定1篇。

7、在中级职称评审中,根据院字〔2014〕162号文件规定,原则上每年最

多只采用申报人3篇论文(由申报人自己选择),超出3篇的文章,学校不予认可。

8、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9、(1)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实验系列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11、以个人名字命名的Word版和txt格式两种形式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档。

五、相关要求

1、论文被CSSCI、SCI、EI收录的需提供收录证明,如无证明的不能在简表上标注SCI、EI、CSSCI字样。对于暂时不能提交的论文、著作、科研证书原件的,不能写在评审简表上,否则不予受理;

2、教师申报专业应与本人所教的课程、所学专业和科研成果相一致并按职称库中所示专业名称规范填写。如因申报人申报专业不符合实际而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本人承担。

3、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要求,继续按照我省现行政策以及我校出台的有关职称评审政策执行。

附件下载:表格附件.rar

院字〔2014〕162号关于印发《黄淮学院有关职称评审推荐政策的补充规定》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