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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人员“预发”工资和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通知

 

根据上级精神,我校已完成在职人员“预发”工资和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工作,“预发”工资和离休费均从20167月执行,7-9月份补发工资随10月份工资一并到账。

 

人事处

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