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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192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选派对象应是我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请院系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学校根据申报人员情况,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

1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  最高学历毕业(学位)证原件或复印件;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

4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

5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6  推荐表和推荐人选一览表的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各2份;

7  其他具体要求可以在武汉中心网页上查询及下载。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院系请于420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307室。

联系人:王俊  电话:2853066   电子邮箱:szk0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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