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院字〔2013〕85 号)文件精神,现对第四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期满考核、第五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进行中期考核,同时启动第六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
(一)考核范围
黄淮学院第四批、第五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见附件,已升级为省级骨干教师的不再参与校级考核)。
(二)考核程序
1.中期考核由各二级学院进行,培养对象填写《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中期考核表》,经所在二级学院审定培养对象在资助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出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备案。
2.期满考核由培养对象填写《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表》,所在二级学院对培养对象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完成后,将考核情况报人事处,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专家组进行审核。
(三)考核结果
1.不按要求参与中期考核或完成质量较差考核任务未过半者,将暂停经费支持。
2.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考核合格者,学校将颁发“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证书;暂缓验收者,延长一年培养期,下一年度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终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追回拨付经费。
3.学校对各二级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总体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对完成效果较差的二级学院,将核减下一批次申报名额。
(四)材料提交
《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中期考核表》《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表》及相应成果支撑材料。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发表论文、专著等成果须与本人研究方向密切相关,须注明“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等,考核表只统计此类成果。(复印件胶装:需有封面、目录、页码。外文论文、专著请同时报送论文摘要、论著前言或简介及检索页,中文文章请提供封面、目录、全文及检索页;项目请同时提供立项和结项证明材料)。
培养对象将考核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考核、签署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参加考核人员的相关材料请于4月22日下午5:00前提交至人事处307办公室。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申报
(一)选拔条件
各单位参照《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方法(修订)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推荐,严格把关。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填写《黄淮学院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申请书》,提交近五年代表本人教学与学术水平的有关材料。申请表中填写的涉及具体业绩成果的内容,必须提供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二级学院审核原件后退回并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人申请资助学科领域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严格按规定的选拔条件推荐提名,并将推荐报告和相关材料报人事处。每个在招本科专业选拔推荐1名青年骨干教师人选。
3.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教学水平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经学校研究后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确定并公布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
(三)材料报送
1.推荐报告1份。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报送。
2.《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申请书》《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对象一览表》各一份,提供电子版。
3.支撑材料一份
(1)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2)近五年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检索证明,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3)近五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奖励复印件,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项目及奖励按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4)近五年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4.材料报送时间
2025年4月22日下午5:00前提交至人事处307办公室。
5.材料排放、装订顺序
每位申报人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黄淮学院第六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字样,并写明姓名、推荐二级学院、联系方式。《申请表》单独装订。支撑材料统一装订,并附目录,按下列顺序排序:封面(使用《申请表》封面,将“申请书”字样改为“支撑材料”)→总目录→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论文/著作目录→论文/著作复印件→项目目录→项目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获奖目录→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成果目录→个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成果复印件。
所有支撑材料请用A4纸复印。复印件页码全部重新按材料排放顺序统一编排,目录中的“页码”一栏为复印件重新编排的页码。
联系电话:0396-2853066 联系人:贺老师
人事处
2025年4月9日
附件:
关于印发《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