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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高校教师资格报名人员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认定中心”)《关于对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我校须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提报人事关系材料。根据省认定中心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师资格面试及认定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次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人员包括2024年-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已通过笔试且参加2025年度教师资格面试人员,以及拟报名免试认定人员,免试认定人员具体指“(二)认定条件中”第7条和第8条相关人员。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一)认定范围

认定范围为河南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具体如下:

1.我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2.我省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系统讲授1门及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少于 15 课时)。

3.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类或就业指导类。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2.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3.身心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

4.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5.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7.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本条件第1、2、3、4条

8.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和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需具备本条件第1、2、3、4、5条。

二、各单位及个人提交材料

1.各单位认真组织拟参加2025年度面试及免试认定人员填写附件1《河南省2025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免试认定人员根据认定条件中第7条和第8条注明免试情况。

2.拟报名人员(含免试认定人员)需要提交的人事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材料提交具体要求

1.各单位信息员整理汇总附件1,标注清楚面试人员及免试认定人员,并于2025年4月8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zck@huanghuai.edu.cn,纸质版要求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印章。不接受个人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由职称科统一准备,尚未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人员由职称科后续通知相关人员签订。附属医院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由其本人复印合同首页、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并与本人其他材料送交至黄淮学院综合楼307办公室职称科。

3.人事关系隶属证明及社保证明由申报人自行提交,人事关系隶属证明纸质版在院系负责人(或附属医院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社保证明一起于2025年4月8日中午12:00前交至人事处职称科307办公室。人事关系隶属证明学校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及盖章由职称科统一办理。

4.社保证明打印办法:申报人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https://shbx.hrss.henan.gov.cn/hnsi/index.htm 点击“河南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办事通道”注册登录后,在功能区选择“证明打印”—点击“职工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请注意彩色打印。

5.由于省认定指导中心时间要求,材料提报截止时间比较紧张,请各位老师务必按通知要求按时提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工作联系人:焦金霞  杨少杰   联系电话:0396-2853066

附件:

1.河南省2025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河南省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事关系材料清单

3.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南省2025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xlsx

附件2:河南省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事关系材料清单.xlsx

附件3.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docx

人事处

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