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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为全面做好我校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离退休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人员的积极作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条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离退休工作实行校、院(部、处)两级管理、以学校管理为主的体制。按照统一指导、各尽其责、互相配合、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群策群力共同做好离退休工作。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离退休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工会、后勤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及各二级学院党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领导、协调解决离退休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2. 负责起草、审议有关离退休工作的办法、规定、制度等,检查、督促全校各部门认真履行离退休工作基本职责。

3. 坚持以“让学校党委放心,让广大离退休老同志满意”为标准,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特困、空巢老人的帮扶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4. 定期召开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离退休工作部门提出的议案或离退休人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总结推广做好新时期离退休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5.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离退休人员座谈会或情况通报会,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学校情况,征求他们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6. 指导、协调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7. 做好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四条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是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加强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党规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学习,积极践行,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人员努力做到政治坚定、思想长新、理想永存。

2. 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指导离退休党支部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支部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定期召开党委、支部委员会及离退休人员代表座谈会,让老同志及时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重大决策,尊重离退休人员对学校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他们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4. 做好个性化服务与人文关怀,对高龄、患重大疾病及特困离退休职工给予更多的关心与帮助,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坚持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日常探望及重大节日慰问等工作;积极开展老年养生讲座和心理健康教育,做好老同志体检服务工作,为离退休人员高质量地安享晚年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及时了解离退休人员的困难和合理诉求,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为老同志排忧解难、搞好服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5. 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让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组织好“七一”、“重阳”等节日的庆祝活动。

6. 引导、支持离退休人员发挥积极作用。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为,学校需要与本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引导离退休人员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文明创建、和谐校园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7. 配合逝者家属及生前所在二级单位妥善处理好离休干部和退休人员逝世后的丧事事宜。
      8. 完成学校交办的离退休工作其他事宜。
    第五条  各单位(指二级学院、部门,下同)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各二级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离退休工作。重大节日对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或患重病以及困难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关心体贴老同志,多为老同志办实事、办好事。
     2. 注重发挥离退休教师的积极作用。在研究学校事业发展重大问题时,注意听取老领导、老教授、老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和支持他们在参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 配合校关工委做好本学院或本部门涉及到的关心下一代工作。
        4. 配合逝者家属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事和善后工作。

5. 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中其它需要办理的事宜。

第六条  离退休人员退休单位界定

  学校因发展需要撤并的院系、部门,造成少数离退休人员因单位变更归属单位难以界定,为方便服务与管理,将学校退休人员原单位界定的基本原则规定如下:教职工退休时所在单位为退休人员归属单位;二级学院、部门完全合并的由新成立的单位接纳原单位所有离退休人员(如:原林科所离退休人员归属单位为园林绿化开发研究中心,2019年9月前退休的原卫校离退休人员归属单位为医学院);学院、部门变更而造成离退休人员无归属单位的由人事部门根据专业、工作岗位等情况,重新界定归属单位,并将界定结果通知相关学院、部门和个人。

第七条  退休手续办理  

教职工到龄退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后,通知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做好部门之间的衔接。

第八条  丧事处理

1.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实行火葬(国家政策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离退休人员去世后,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办理,不开追悼会,只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

2.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亲属应及时将去世信息告知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和生前所在部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撰写讣告,逝世老同志生前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家属共同做好丧事工作。

3. 逝者离退休前系离休干部、校级领导、享受厅级待遇,三级以上教授的,由相关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逝者离退休前所在部门和离退处人员管理处的领导应前往吊唁悼念并敬献花圈,生平简介由党政办公室拟写,主管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介绍生平简介;其他退休人员逝世,退休前所在部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的领导应前往吊唁悼念并敬献花圈,生平简介由逝者退休前所在部门拟写并介绍生平简介。

4. 离退休人员在驻马店市以外地区去世的,逝者离退休前系离休干部、校级领导的,相关校领导、党政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的负责人应前往吊唁悼念;其他退休人员去世的,一般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以学校名义电话或发唁电予以悼念。

第九条 凡未尽事宜,一般问题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重大问题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提交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本办法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解释。以上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黄淮学院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名单

 

黄淮学院  

2021年3月1日   

 

 

 

黄淮学院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名单

党政办公室:(24人)

汪任远 翟家庆 王周岐   尹振行 李长水 王瑞丽

龚国成 牛耀堂 安春明 姚锡远 孙新立 杨耀华 韩瑞兰

毛永福 邹习文 石嵩瑜 杨梦梨 从梅花 张东霞 王永明

吴清燕 李国庆 冯海涛

党委组织部:(1人)

赵三长

党委宣传部:(2人)

张清枝    

人事处:(1人)

陈秀贞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1人)

冯明功

教务处:(5人)

马秀花  白智敏  谢新华 陈建民  张雪霞

学生处:(1人)

张桂芬

招生就业处:(1人)

梅宏伟

工会:(7人)

杨爱清 林纪芳 张新江 张世卿 郑景华 闻秋月 李应生

离退处人员管理处:(5人)

赵桂芬 袁彩霞  费广英  郭富生  韩春良

财务处:(5人)

王桂荣 申保云  吴月梅  程远亮    

审计处:(1人)

 

 

科研处:(1人)

赖红琴

工程技术中心:(2人)

  赵改焕

基建处:(2人)

祁丙心 秦晓都

保卫处:(8人)

李寒冬 王富勤 华志平 梁秀荣  陈国山  郭保中

黄明伟

园林绿化开发研究中心:(48人)

赵永贞 刘洪英 谷玉兰 王玉兰  梁振华 王明全 孙长法

楚福民 米冬梅 王世清 赵玉梅     王玉梅 李秀荣

郑玉花 高全友 王小月 张玉华  李春凤 张喜妮 王玉凤

吴金用 邵明远 李富才 曹新叶  庄荣花   崔允萍

赵小霞 陈桂兰 杨留成 王锁柱  赵九清 伍春香 黄成新

魏道福 赵国语 庄荣连 吕平原  王俊仁 李银中 丁富庆

任运才 刘军柱 伍新春 罗金海  曹新亮 从贺荣  

建设公司:(18人)

李英芝 尤云英 张云婷 汪海清  郭运款 马秀娟       

张惠芳 刘全德 霍小香 张秀芝  贾俊堂 于改明  张金生   

吴忠民 黄绍明 乔茂华 吴红云

图书馆:(20人)

李兰英 李素梅 郑效勤 高德英 杜桂枝      罗素珍   

席晓宇 从爱勤 卢玉芬 孙喜平 王春华  郭晓娥  耿有三

  汪利峰   吴秋菊    石云凤

后勤服务中心:(55人)

孙世义 许德芝 芦玲鹤 吴翠轩 李秀莲  王承枝  郭运泰   

  黄玉珍 邢恩荣 刘艳芬 徐朝凤  王兰英  武爱枝   

张景梅 张湘梅 张五妮 王国禄 陈自谦  王书印  吴彩文   

  王成华 陈三妮 刘明学    张水利  彭松柏

申卫国 杨留义 王新花 李长新 许常山  赵玉新  黄绍强  

胡柏洪 徐留根 张献芝 张志荣 吕华生  杨国防  从根成  

  刘玉成 李雪勤 李保国 司向阳      商海龙  

袁子华 冯武军 余玉巧   赵新民  刘毅明

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1人)

朱洪涛

校友联络办公室:(1人)

王俊甫

天中学刊编辑部:(2人)

刘清珍  刘友朋

信息化办公室:(1人)

 

文化传媒学院:(6人)

杨崇华  赵旭东  王长军  辛长顺  吴国恩  刘五一

数学与统计学院:(4人)

张炳汉  黄金明   党平安  曲贺梅

国际教育学院:(1人)

崔庆林

马克思主义学院:(14人)

蒋树林 张怀仁 陈文云 李海萍 马玉荣  蒋经魁 沈富东

马民贵 孙印巧 赵运玺 刘永春 方先菊  李郁青 柴再顶

能源工程学院:(4人)

付文彦  宋德山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6人)

张鑫  刘春成   马景宣   张书勤   宋立彬   潘庆才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1人)

张存立

建筑工程学院:(1人)

朱传培

 

信息工程学院:(4人)

郝东山  汪新民  李国朝   柳晓阳

外国语学院:(3人)

岳莉莉  王海峰     

艺术设计学院:(1人)

董先进

音乐学院:(3人)

   朱艳霞  周新友   

体育学院:(6人)

蒋家玉  张炳庚  胡秀华  徐新荣         

继续教育学院:(2人)

      

医学院:(101人)

葛振兴 党惠民 娄世豪    吴俊宏 王广信 李春黎  

曹佩瑾 金道宽 续正琴 王宝贞  陈琦玉 王清兰 郭汉珍   

杨春华 王荣耀 余景梅 宋兰英  周玉梅 于凤英 侯华芝   

蒋爱莲 王汝莲 谷清发 赵秀荣  王新英 翟兰凤 刘淑贞  

徐秉玉   李秀荣 高玉莲  齐桃芬 何金央 孔德梅    

邵新义 董文学 黄秀莲 孙爱莲  魏玉珠 郑莲英 张桂花   

徐金火 关美娥 熊玉勤 南化玲  杨玉娜 陈伍德 赵俊玲    

王世娥   胡文山 杨红益  张汉荣 张建平  

周荣祎 邓金荣 李运启 王红英  张化菊 李淑贤        

于汉云 刘忠礼 郭玉梅 张宪丽  王建生  焦运良   

魏玉清 张启华 李治斌 程亚琴  赵春山 陈智玲 冯天成   

徐慧丽 战晓庆 谷德惠    梁树民 刘迎新      

闫炳安 靳玉杰 秦广绍 余德梅     毕伟莉 王新梅    

汪浩洋     王远昶  杨小明           

张小照 李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