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规范办学行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学校要求,现将我校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科研诚信管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 号)、《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 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教科技〔2024〕61 号)等文件精神,主动、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持续改进
学校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对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教科技〔2024〕61 号),对本单位教师的科研行为进行全方位排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以此为契机建立科研工作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依法依规搞科研。各单位要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本单位存在的科研诚信方面的风险隐患,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并给出初步处理处罚意见,再上报学校进行审核处理。如有违背科研诚信行为而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完善本单位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做好科研活动的全流程诚信管理,全面提升本单位科研管理水平。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恪守学术道德、坚守科研诚信,营造良好学术生态。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3月10日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开展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情况形成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学校科研处。
自查报告主要内容:
1.对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情况;
2.自查自纠开展情况;
3.自查自纠结果;
4.下一步本单位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举措。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ike-keyanchu@huanghuai.edu.cn(文件名为:单位名称+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二)材料报送地点、联系人
1.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综合楼324室)
2.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2853548 2812853
黄淮学院科研处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