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发【2022】7号)和《驻马店科技局、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科技创新青年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驻科【2023】81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驻马店市科技创新青年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承担省、市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者不得申报。外出学习或连续出国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不能实际主持项目者不得申报。在科研工作中存在失信或违规行为者不得申报。
(二)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三)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支持范围
项目应聚焦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业软件、智能装备、公共安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生命科学等领域,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具体见项目申请指南)。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驻马店市科技创新青年专项项目申报书。
(二)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无需编制预算。
(三)申报单位审核后,于11月15日下午4点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科研处324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eyan-zike@huanghuai.edu.cn。
四、限额申报
我校基础研究类项目限报15项,应用研究类项目限报20项;申报过2023年市重大科技专项的40岁以下博士且未立项人员,不占用申报名额,不用再填写申报书,直接参加评审。
联系人:胡婵娟
电话:2812853
科研处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2023年度驻马店市科技创新青年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