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驻马店市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对2020年度驻马店市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项目课题的结项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结项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须标注“驻马店市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重大或重点项目”字样,具体要求如下:
1.重大委托项目:除需要完成委托任务外,文化创意类项目应提交《研究专报》、产业发展规划(方案)或者产出文化产品,《研究专报》或发展规划(方案)应被地方政府采纳;科技开发类项目研究成果必须实现转移转化并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成果转化收益不低于 50 万元,或者到账横向经费不低于 50 万元。
2.重大项目:文化创意类项目应提交《研究专报》、产业发展规划(方案)或者产出文化产品,《研究专报》或发展规划(方案)应被地方政府或企业采纳;科技开发类项目研究成果必须实现转移转化并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成果转化收益不低于 10 万元,或者到账横向经费不低于 10 万元。
3.重点项目:文化创意类项目应提交《研究专报》、产业发展规划(方案)或者产出文化产品;科技开发类项目研究成果必须实现转移转化并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成果转化收益不低于 3 万元,或者到账横向经费不低于 3 万元。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2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结项申请书及支撑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朱津津,2812853,综合楼324
附件1:院文〔2020〕188号关于2020年驻马店市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pdf
附件2:结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