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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 2020-2021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工作要求,为确保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2020-2021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20-2021学年(即202091日至2021831日)

二、数据统计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统计、报送:

1. 基表一、基表二由科研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填报;

2. 基表三基表由各学院负责填报有原值40万元(含)以上教学或科研仪器设备的需要填写基表三各学院填报信息统一报送到科研

3科研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相关的数据,协助各学院做好数据的统计工作;

4. 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对汇总数据的一致性进行检验、系统数据格式转化及最终数据报送工作。

三、统计数据时间及填报要求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上级教育部门教学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育厅将对虚报、漏报、错报和未按要求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学校予以通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准确报送本单位实验室有关信息,确保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按填表要求规范完成填报工作。

1. 指定部门信息统计员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安排专人作为本单位的信息统计员,负责对实验室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统计、核对。

2. 基础数据报送时间: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请于2021917日前完成基础数据的报送工作材料纸质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到科研综合楼316室)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an@huanghuai.edu.cn

3. 填报数据前须认真学习填报说明,按要求组织汇总数据。

四、其他

1. 各报表样表、填报说明见附件。

2. 其他有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http://systj.buct.edu.cn:81/)下载。

3. 联系人:刘老师,宋老师,电话:2853226。

 

附件:

 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rar

科研处、教务处

20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