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工作要求,为确保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2020-2021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20-2021学年(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数据统计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统计、报送:
1. 基表一、基表二由科研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填报;
2. 基表三至基表七由各学院负责填报。有原值40万元(含)以上教学或科研仪器设备的需要填写基表三。各学院填报信息统一报送到科研处;
3. 科研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相关的数据,协助各学院做好数据的统计工作;
4. 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对汇总数据的一致性进行检验、系统数据格式转化及最终数据报送工作。
三、统计数据时间及填报要求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上级教育部门教学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育厅将对虚报、漏报、错报和未按要求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学校予以通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准确报送本单位实验室有关信息,确保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按填表要求规范完成填报工作。
1. 指定部门信息统计员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安排专人作为本单位的信息统计员,负责对实验室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统计、核对。
2. 基础数据报送时间: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完成基础数据的报送工作。材料纸质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到科研处(综合楼316室),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an@huanghuai.edu.cn。
3. 填报数据前须认真学习填报说明,按要求组织汇总数据。
四、其他
1. 各报表样表、填报说明见附件。
2. 其他有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http://systj.buct.edu.cn:81/)下载。
3. 联系人:刘老师,宋老师,电话:2853226。
附件:
科研处、教务处
20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