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转发大家,本项目实施方式,采用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方式进行,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后即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申请。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专著、论文,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不得以论文集申报;课题类型及资助经费,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课题、基础研究重点激励课题、西部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届时申报通道自动关闭,逾期将无法提交申报材料;为了方便申请人申报,申请时暂不需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经评审拟立项的,由拟立项课题的申请人按照我会的要求,提供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并扫描上传至中国法学会课题管理系统。相关申报详情:http://hafxw.cn/tongzhi.php?id=11319。
科研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