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精神,为鼓励科研人员发表高水平、高质量、有创新价值、体现服务贡献的学术论文,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打造我校科研品牌,提升科研竞争力,扩大学术影响,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我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黄淮学院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黄淮学院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5个奖项;
2、申报奖励人员必须是我校在岗在职教职工,且为论文成果第一完成人;
3、申报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奖的成果必须是2019年以来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文章,且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是黄淮学院;
4、每位申报人员每年最多申报3项优秀奖成果,已经获得过学校论文奖励的成果不再重复奖励。
二、推荐标准
1、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2、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
三、推荐程序
1、研究人员按照标准进行成果申报;
2、相关二级学院依据成果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定;
3、二级学院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清单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
黄淮学院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