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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动态管理,按照《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开展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对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组建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警告、撤销,同时市科技局将根据考核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抽查。对提出警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申请考核,直至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对撤销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该依托单位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指派专人认真准备考核材料。依照“年度考核自评估报表”、“年度考核总结报告”顺序装订成册。并于325 日前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科研处,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衡耀付

联系电话:2853565

     箱:hengyaofu@163.com

附件下载

1.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自评估报表

2.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科研处

20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