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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黄淮学院“2011协同创新中心”遴选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简称“2011计划), 落实《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大力推动协同创新,提升我校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科技、教育支撑能力,根据《黄淮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与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遴选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河南急需、水平一流的要求,以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以体制改革和平台构建为重点,以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服务能力的显著提升为目标充分利用我校已有的基础,汇聚社会多方资源,大力推进我校与高等学校、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产业(科技)联盟以及国际(国内)创新力量的深度融合,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多学科交叉、多团队协同、多要素集成的,集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协同创新中心,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申报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奠定基础。

二、申报条件

1“2011协同创新中心” 以我校为实施主体,积极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其他创新力量参与。牵头单位应具有校级及其以上重点建设学科和科研创新平台作支撑,与市县政府和行业企业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签订有协同创新协议),得到了市县政府、行业产业的有力支持和实质性投入(如有合作的课题、有到账的经费等),不应是简单的签署合作协议,同时牵头单位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优势和组织协同创新的能力。

2、申报“2011协同创新中心,要有对接地方急需、省内一流的科研方向,有合作组建、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机制灵活的创新团队,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高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在人才、学科、科研建设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并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

3、申报“2011协同创新中心,要有解决重大问题的科研水平、综合能力和学科优势,能够产生预期的标志性成果,承担有与申报方向密切相关的省级、市厅级或行业企业等方面重点科研任务,在省内外有一定竞争力。

三、申报与遴选

1、本年度择优遴选4-6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每个相关方向申报1个协同创新中心,鼓励跨学科整合力量申报。具体名称为黄淮学院×××××协同创新中心

2“2011协同创新中心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由校内外专家共同评审,由科研处负责日常管理与检查指导。

四、建设培育

1“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实施意义、重点任务、政策保障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中均有规定,是我们遴选、建设的依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的精神实质。

2、申报“2011协同创新中心,应按照国家统一要求,通过调研论证,组织协同各方科学制定《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该方案作为参评附件材料,并作为今后年度检查和结项验收的依据。

3“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期三年(2015-2017年),学校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和建设,各中心应积极吸引汇集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的投入与支持,加强创新平台和团队建设。

4、学校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建设绩效的年度检查,运行满两年,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期满,组织专家进行绩效评价。对完成较好的中心,学校将继续给予支持,并视情况加大建设力度。对于未能完成年度计划的中心,学校将中止建设经费,并视情况追究负责人相关责任。

五、材料要求

1、请申报单位按照附件3的格式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尽可能详尽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尽量将前期协同创新合作的合同、到账经费、证明文件、资质等附完整,同时要附加学科、基地、课题、团队、人才等证明材料,申报书、合同书中参与单位一定要加盖公章。)。

2、各申报单位请于20153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3)及电子版报学校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衡耀付,电子邮箱:hengyaofu@163.con

附件下载

 

 

                                                    科研处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