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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6年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奖暂行办法〉通知》(豫教科〔2011337号)及《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将2016年教科规划课题结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6年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材料申报时间为4145

二、申请课题结项须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申请·审批书(2016年版)》(从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其中:申请鉴定结项的课题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2016年版)》(见附件1);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2016年版)》(见附件2)。

三、鉴定结项的基本要求:

重大课题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在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全国教育类核心期刊,下同)上发表的课题研究论文1篇或在CN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

重点课题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在CN刊物(含河南省教育学会会刊《教育论坛》)上发表的课题研究论文1篇(不少于3000字)。

一般课题、实验课题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

鉴定结项提交的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课题负责人,并且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四、免鉴定结项的条件:

重点课题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或者课题研究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者课题研究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登载2篇以上(含2篇)。

一般课题、实验课题研究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者课题研究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登载1篇以上(含1篇)。

免鉴定结项提交的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课题负责人,并且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重大课题不能免鉴定。

五、申请课题结项须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申请·审批书(2016年版)》;

2.《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3.成果主件(研究报告);

4.成果附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发表或交流的相关论文、其它过程性资料、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批复等)。

5.成果公报(课题基本信息、摘要及关键词、内容与方法、结论与对策、成果与影响、改进与完善等,字数以3000左右为宜,只需提交电子稿);

六、上述材料须按从14的顺序打(复)印、胶装成册,一式2套报送。报送时配用档案袋,档案袋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类别、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负责人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报送结项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结项申请·审批书研究报告成果公报电子文档(word2003格式)。

2016年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申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由申报人汇总填写,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提交。

七、结项材料报送邮箱:

结项材料电子文档名称为:(黄淮学院+姓名)结项材料电子文档发送yyy2853548@126.com

八《结项申请·审批书》中要求填写的“课题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将在课题结项后发放结项奖金时使用,为方便奖金转入,请尽量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信息。

附件下载(附件网上目前还没有,以后另行通知)

 

黄淮学院科研处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黄淮学院2015河南省教育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类别

申报人

2015-JKGHYB-0661

从择业流向看美术学专业拓展课程建设

一般课题

 

2015-JKGHYB-0662

网络环境下的大学英语口语教学模式探究

一般课题

 

2015-JKGHZDZB-12

河南省县域职业教育发展问题研究

重大课题

张新民

 

 

 

 

 

 

 

 

附件: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豫教教科〔2013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管理,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教育科学进步,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凡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期完成后,均须结项。结项分为鉴定结项和免鉴定结项。鉴定结项采取匿名初评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免鉴定结项条件的课题由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审核办理结项。

第二条 课题结项工作每年安排一次。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的410430(非工作日除外)。如因故变更时间,省教科规划办将另行通知。

第三条 结项要求

一、申请结项须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申请免鉴定的,须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从河南省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

二、鉴定结项成果的基本要求:

()重大课题

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在核心期刊(即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全国教育类核心期刊。下同。)上发表的课题研究论文1篇或在CN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

(二)重点课题

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在CN刊物(含河南省教育学会会刊《教育论坛》)上发表的课题研究论文1篇(不少于3000字)。

(三)一般课题、实验课题

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

(四)鉴定结项提交的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课题负责人,并且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三、免鉴定结项条件

(一)重大课题不能免鉴定。

(二)重点课题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一条。

1.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含三等)。

2.课题研究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每篇不低于3000字)。

3.课题研究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复印2篇以上(含2篇)。

(三)一般课题、实验课题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一条。

1.课题研究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字数不低于3000字)。

2.课题研究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复印1篇以上(含1篇)。

免鉴定结项提交的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课题负责人,并且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第四条   结项鉴定费用

(一)农村(乡镇及以下)学校课题成果鉴定费为1000元(含查新费),城市(含县城)中小学和中专、高等学校课题成果鉴定费为2000元(含查新费);鉴定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解决,并在报送结项鉴定材料时一并交付。

(二)免鉴定结项课题免交鉴定费用,需交查新费300元。

(三)结项鉴定费用于课题成果查新和专家鉴定。

(四)未通过查新的课题,重新申请鉴定结项时需再次交查新费300元。

第五条  结项鉴定程序

一、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向省教科规划办报送鉴定材料,材料包括: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

(二)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三)成果主件(以课题申请时承诺的最终成果为准)。

(四)成果附件(复印件):发表的课题研究论文,相关证明(获奖情况、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部门采纳的证明文件等),重要变更的申请及批复。

申请结项鉴定的以上材料须按(一)至(四)顺序用A4纸左侧装订,报送6套;同时,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和成果主件的电子版。(凡提交的复印件在申报时须提交原件审验。)

二、符合免鉴定结项条件的,课题负责人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向省教科规划办报送鉴定材料,材料包括: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

(二)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三)成果主件(以课题申请时承诺的最终成果为准)。

(四)免鉴定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免鉴定的以上材料须须按(一)至(四)顺序用A4纸左侧装订,报送2套;同时,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和成果主件的电子版(word文档)。(凡提交的复印件在申报时须提交原件审验。)经省教科规划办核准通过后,给予办理结项。免鉴定结项的结题等级为优秀。申请免鉴定结项经审验不符合条件者,须按照鉴定结项要求重新申报。

三、查新:课题结项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委托河南省教育科研查新工作站查新。查新通过,进入结项评审程序。查新不通过者不予结项鉴定。

四、初评:省教科规划办对符合条件的结项课题,在会议鉴定前15天将申请鉴定成果(隐去课题组成员单位及个人信息)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评估参照指标(试行)》的电子文本(word文档)发给鉴定专家进行初评。

五、会议评审:初审通过后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确定成果能否通过鉴定及鉴定等级。

六、对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将颁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对未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将鉴定结果反馈给课题负责人,课题组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在一年内重新申请鉴定。

第六条、结项鉴定专家遴选

(一)课题结项鉴定专家由省教科规划办从河南省教育科研专家库中遴选确定。每项课题结项鉴定由3-5人组成专家组。

(二)课题鉴定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和关系人回避制度。组长原则上由该项目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同一单位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超过2人。课题参与者(包括课题组顾问)、课题负责人及课题承担单位人员不能担任该课题鉴定专家。

第七条、课题结项鉴定标准

    一、课题结项鉴定要求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定性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进行等级分类评价;定量依照《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评估参照指标》(见附件)进行评价。

二、结项鉴定等级分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计分标准如下:

(一)优秀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不少于3位专家打分在90分以上;不少于3位专家划等级为优秀。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同)。

(二)良好未达到优秀等级;平均分在80分(含)以上;不少于3位专家打分在80分以上;不少于3位专家划等级为良好(含)以上。

(三)合格未达到良好等级;平均分在65分(含)以上;不少于3位专家打分在65分以上;不少于3位专家划等级为合格(含)以上。

(四)不合格的标准是指低于合格等级的标准。

第八条   结项结果公示、补贴

一、课题结项鉴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教科规划办将公示课题研究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课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持有异议,可在鉴定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省教科规划办质询。

二、凡未享受经费资助的立项课题,结项鉴定等级定为优秀的补贴2000元,良好的补贴1500元,合格的补贴1000元。鉴定等级为优秀的,通报表扬。为了全省教育科研成果共享,省教科规划办可以将结项成果在河南教育科研网公示。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1510发布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结项实施办法(试行)》即行废止。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省教科规划办。

201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