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的管理,根据《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结项的有关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课题管理
(一)系(院)要加强对中标课题的管理,并为中标课题的完成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二)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三)课题重要活动、召开阶段性成果发布或专题研讨会,应及时告知科研处。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撤消其课题立项,并取消课题主持人以后5个年度的应标资格: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2、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的;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的;
4、抄袭或沿袭已有的研究成果的;
5、课题资助经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财务制度,并受到处理的;
6、未通过专家评审结项的。(五)结项时间:本年度中标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即:从立项之日——2015年8月1日算起,到2016年6月30日截止。为保证课题质量,课题立项8个月后(即:从2016年4月3日起,节假日除外),招标单位开始受理课题结项材料申报,并分批组织课题评审结项。招标单位受理课题结项申报材料的最后时间是2016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并取消课题立项。
(六)课题质量:立项课题务必把研究质量放在核心位置。鉴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的定位和特点,各课题组须牢牢把握以下三点:首先,坚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的根本方向,课题研究务必突出战略性、系统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根本方法,立足河南省情,对河南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的观点、思路和对策,切忌理论堆砌、不切实际。第三,坚持针对矛盾、把握规律的根本要求,洞悉事物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找准事物发展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剖析其原因,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建议,切忌隔靴搔痒、浅尝辄止。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者,不予结项。(七)课题联系:为加强对立项课题完成质量的管理,拟建立课题招标承办单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处室与各立项课题组之间对口联系的机制,以加强对课题研究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及时组织交流信息和开展研讨,促进课题研究效率和质量的提高。请各立项课题组的主持人在立项通知下达后的15天内与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相应处室建立联系,具体联系办法如下:
2015A001-2015A003、2015B001-201B031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综合处,处长刘殿敏,电话:0371-65900259,65953308;
2015A004-2015A005、2015B032-201B093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处长李雅莉,电话:0371-65908090,65506301;
2015A006-2015A008、2015B094-201B166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业处,调研员耿德建,电话:0371-65954821,659090722015A009-2015A010、2015B167-201B228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城市处,处长马磊,电话:0371-65906093,65508535;
2015A011—2015A012、2015B229-201B261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处,处长刘云,电话:0371-65956536,65954151;
2015A013,2015B262-201B298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财金处,处长郜俊玲,电话:0371-65906305,65508775;
2015A014—2015A017、2015B299—201B378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处,处长李政新,电话:65908211,65508637。
各立项课题组须于立项后3个月内向对口联系处室提交初步研究成果,于立项后6个月内向对口联系处室提交中期研究成果。如果需要,对口联系处室可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课题组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对口联系与合作情况将作为课题结项的重要判定依据,对不予配合者,将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课题立项。如有疑问和困难,请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以下简称招标办公室)联系。二、课题结项的总体要求
(一)课题结项必须按照《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管理办法》和当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立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
(二)凡正式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成果,专著类必须在“封面”或“封二”的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研究报告、论文类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及立项号。
(三)课题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10000字。结项时,除提交研究报告外,还须以主要观点为内容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同时提供3000—5000字的决策建议文稿,以供决策机关参阅。请每个课题组提交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纸质稿各3份(2份留存招标办公室,1份转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口联系处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电子信箱:yyy2853648t@126.com);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交原件(审验后原件返回)和复印件各1份。此外,填写提交《结项申请表》(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下载)。对中标者提交的最终研究报告,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并出具鉴定报告和划分质量等级。质量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对评为“优秀”档次的研究成果给予表彰,对评为“不合格”档次的研究成果不予结项。
(三)课题结项需提供的主要材料1、课题立项通知书 (见附件4)
2、课题结项申请书 (见附件3)
3、课题研究报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4、决策建议(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5、必要的附件(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其他等) (原件、复印件和电子文档)
6、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得变动。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予结项:
1、变更与增减课题主持人、参加人的;
2、变更研究课题名称的;
3、变更研究成果形式的;
4、对研究成果内容作重大调整的;
5、课题主持人主动终止或撤消课题的。三、报送科研处的材料要求
(一)项目结项、鉴定材料报送日期为2016年6月20——6月30日,逾期科研处不予办理。
(二)课题组成员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见附件5)
(三)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公室不受理个人呈报的材料)
黄淮学院科研处
2015年9月2日
附件一:结项材料要求及样式
附件二: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
附件三:2015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
附件四: 2015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立项课题参与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