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规办函[2015] 5号),科研处拟对2011年以后(含2011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检查范围与内容检查范围包括: 2011-2014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的进展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2.检查重点与要求检查重点:立项课题的开题、中期检查,课题研究成果。
检查要求:课题组按照检查内容及重点,写出检查报告,于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信箱:yyy2853548@126.com),科研处于2015年12月20日前提交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
特此通知!
黄淮学院科研处
2015年10月12日